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近日服刑期滿有望回台。(資料照片)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近日服刑期滿,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13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近日將釋放李明哲返台。
馬曉光在接受記者提問關於李明哲出獄時間與後續安排時,回應稱李明哲案於2017年11月一審宣判,有關刑事判決的法律文書已依法及時送達被告人和辯護人。李明哲未提出上訴。他入監服刑以來,監獄方面嚴格依法依規,保障其健康、通訊等權益,身體狀況平穩。
馬曉光指出,2020年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監獄方在疫情期間暫停了所有罪犯親屬的現場會見。根據生效刑事判決,李明哲將於近期執行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是在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捕,同年5月26日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補李明哲;9月11日,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李明哲,起訴書內容全部是李明哲於2012年至2013年以及2015年在台灣上網的言論。
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被判刑5年,褫奪公權2年,家屬收到赤山監獄通知可以每月探視一次,但其妻李凈瑜在2018年1月30日欲搭機前往探視卻被拒,依獄方規定所郵寄的保暖衣物也被拒收。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李明哲救援大隊」,透過國際連署、向聯合國申訴,李凈瑜也前往美國國會作證;歐盟議會正式發表決議文,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李明哲,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也正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