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位服務法要求平台對運作政策公開透明,對假新聞負責。(美聯社)
歐盟預計明年初實施的「數位服務法」規範非常大的跨國科技公司,必須節制其平台上的電子商務和假新聞,但法令並未指示平台如何處理假新聞,許多歐洲議員和成員國並不願規範內容,寧願聚焦在確保平台政策透明、以及對處理合法內容負起責任。專家認為,由法令來規範假新聞防不勝防,因為假新聞的策略變化迅速。
主導制定數位服務法(DSA)的歐盟執委會負責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4月在各成員國就法案內容達成共識時表示,「平台應對他們節制內容的決策更透明,預防危險的假新聞瘋傳,避免不安全的產品到市場上販售。」
DSA並不命令網路平台移除特定形式的言論,這部份交由個別成員國自行決定。例如特定和納粹有關的仇恨言論等在德國是犯法,但在其他歐洲國家則未必。DSA強制科技公司增加讓使用者可以舉報非法內容的方法。
原則上,DSA處理假新聞的運作方式是:要求平台清晰公開節制內容的政策,並確實執行;必須公佈年度報告,解釋他們實行的政策,包括他們在每個歐盟成員國官方語言語區配置多少節制內容的版主。平台還必須設計抱怨機制,讓使用者可對平台決定移除內容、或不理會相關抱怨提出質疑。非常大的平台受到更嚴格的規範,他們必須對網路服務設計和使用方式提出評估,並檢視如何減輕服務被蓄意操弄去影響民意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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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庫歐洲改革中心資深研究員梅耶斯(Zach Meyers)在一篇討論文章指出,執委會後來評斷,由平台預先並自願性打擊假新聞,並不足以因應「危機」,因此設定「危機模式」,訂定平台應對例如戰爭等特殊事件的方法,而執委會擁有裁定什麼是危機時刻的權力。這項提議破壞了原本歐洲議員和成員國之間小心維護的平衡,可能讓平台回應假新聞的方式變糟。
梅耶斯寫說,以俄烏戰爭為例,執委會自認要去施壓大平台移除親俄的「假新聞」。然而要求系統性移除這類新聞,不可避免的必須依賴機器學習工具,但眾所皆知這類工具並不正確,不會考量前後文關係,因此經常影響到重要的真實內容,例如反諷、或合法報導。況且強調大規模移除有害素材,很可能讓使用者改用較小、較不嚴謹的平台。
梅耶斯又寫說,儘管執委會引導平台採取較不繁瑣且看似明智的作法來對抗假新聞,但仍可能產生非預期的負面效果。例如標示警語,可能讓使用者錯誤認定所有沒有標示警語的內容都是可靠的。這對和時事有關的內容也會是個問題,因為獨立的事實檢視人員還來不及認定內容真偽。
他指出,由法令來回應假新聞難有效率,因為假新聞的策略迅速轉變,回應也必須迅速。研究人員、決策者和平台仍繼續研究平台如何回應最有效。而有時表面上看起來不怎樣的回應,例如要求使用者在分享未證實的新聞之前,再次詢問他們是否真的要分享,這樣簡單的作法卻能發揮巨大效應,大幅降低發送假新聞。
減輕線上假新聞的影響,歐盟原本規劃要求平台更透明及負責任,但梅耶斯指出,執委會提高自身在危機時刻的權力,可能抑制言論自由,也可能讓假新聞變得更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