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聯邦法院認罪後 美檢察官批孫鵬、狄鶯未盡父母責任

國際中心 2018年08月29日 12:11:00
孫安佐(中)23日出席聯邦法院認罪庭,父親孫鵬(右一)、母親狄鶯(右二)均未出席。(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孫安佐(中)23日出席聯邦法院認罪庭,父親孫鵬(右一)、母親狄鶯(右二)均未出席。(圖片取自狄鶯臉書)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在美國涉恐怖威脅,28日出席在賓州東區聯邦法院召開的認罪庭,孫安佐承認被指控罪名,法官預定12月11日正式宣判。

 

孫安佐1周前已經向美國聯邦檢察官認罪。28日聯邦法院認罪庭是由承辦法官昆諾斯(Nitza I. Quinones Alejandro)朗讀認罪協議內容,確認孫安佐自願、而非被迫認罪,並同時確認孫安佐了解自己放棄的權利。

 

孫安佐是否能夠順利回台灣仍是未知數,尤其是美國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的態度仍屬強硬,他於28日聯邦法院認罪庭庭審後發表約800字的聲明,他於聲明中譴責嫌犯孫安佐的父母,即孫鵬、狄鶯。

 

 

 

他指出,「以前我已經提過,父母與監護人是防止孩童接觸武器的第一道防線。很清楚的,不應該讓小孩擁有彈藥庫,或者擁有槍枝等其他危險武器,尤其在沒有父母與監護人認可的情況下。每個父母都應該參與或積極瞭解自己孩子的生活。這是他們的責任與義務,不僅是對孩子,也是對整個社會負責。」

 

 

辯護律師要求宣判日期提前

 

根據《南華早報》29日報導,孫安佐同意被遞解出境,無允許情況下不再入境美國。孫安佐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已經向法官要求希望提前宣判日期。

 

孫安佐先前已經就恐怖威脅認罪,被判處4~23個月徒刑。之後他立即被釋放,但又還押到聯邦監管部門,並面對外國人持有彈藥的聯邦重罪指控。外界認為法官可能宣判,最高10年的徒刑,並罰款25萬美元,以及3年獄後監督(supervised release)。

 

 

凱勒28日在認罪庭庭審後表示,「希望再度出席認罪宣判庭時,孫安佐聽審時,會哭泣、更同時有回家的機會。讓這個男孩回家吧。」

 

根據《中央社》29日報導,孫鵬、狄鶯未到場旁聽。孫案辯護律師凱勒透露,孫鵬、狄鶯都在費城,每週探視孫安佐,23日選擇不到法院,希望外界不要一直將焦點放在本案。

 

 

 

 

關鍵字: 孫安佐 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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