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粲家攝)
司法院大法官30日召開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庭,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黨產條例)部分條文是否違憲進行辯論。因黨產會是案件被告,法官擔心解釋案出爐、接續審理遭疑「球員兼裁判」,因此缺席辯論,創下聲請人未出庭的司法首例。
針對黨產條例,國民黨面主張該條例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權、第11條言論自由、第14條結社自由、第15條財產權、第23條比例原則,盼解釋全部違憲;法律學者指出,若大法官宣告黨產條例部分條文被宣告違憲,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共766億元不當黨產,要收歸國有恐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