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尚進( Shang-Jin Wei)
● 亞洲開發銀行前首席經濟學家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金融與經濟學教授
1日在阿根廷舉行的川習會後,美中貿易戰暫停90天,對許多美國的盟友而言,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與中國貿易戰的缺陷不在於動機,而在於方法(in the approach, not the motivation)。
事實上,歐洲和日本對於中國也與川普有許多相同的不滿,但它們卻未能認識到,其實可以採取很多措施來使全球貿易體系(以及它們與中國的關係)變得更加公平和有效。
可以肯定的是,中國需要採取措施推行政策改革。首先,儘管與絕大多數同等收入水準的發展中國家相比是大體一致的,中國關稅及非關稅壁壘高於美國和其他高收入國家,而且希望在中國經營的境外企業一直面臨著諸多限制,其中包括限制外國人對國內企業的所有權。
降低中國市場壁壘不僅有利於國外生產企業,同樣也有利於中國家庭以及進口零部件的使用者,貿易自由化能夠減稅、提高收入和改善效率,無需政府提高財政赤字的規模。中國在2001年加入世貿組織(WTO)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顯示,只要中國勞動力市場保持足夠的靈活性,就不會導致失業率飆升。
中國還必須透過強化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保護來回應另一項重要的國際控訴。
中國政府宣稱已放棄了20年前要求外國跨國公司分享智慧財產權以換取進入市場(market access)的政策,不過美國和歐洲的中國商會表示,實際做法並不是這樣的。
過去,在中國自身創新能力薄弱時,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可能僅意味著向國外企業收取更多使用權利金,但今天,隨著中國企業正在開發屬於自身的寶貴的智慧財產權,他們的全球軌跡逐漸變得更大、更強,而互惠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才能同時惠及中國企業和外國經營者。
中國還應當改革補貼計畫以及產業政策制度。
多數國家利用稅收和補貼來推動特定類型的經濟活動,儘管如此,這不僅無法解決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s),反而造成中國扭曲和效率低下的政府專案比例高於其他高收入國家。
此類政策包括偏向國有企業而非私營企業的補貼,從而導致浪費和生產率下降。為平衡中國企業和國外企業的競爭環境,中國政府應當更加有系統地分析政府專案成本效益。
但如果全球貿易要達到真正公平,包括美國在內的已開發經濟體同樣需要改變政策,事實上,上述國家對中國商品和投資的壁壘並不如人們普遍認為的那麼低。
例如,美國對許多紡織品和服裝進口的關稅現行稅率為20%左右,遠比美國的平均稅率要高,而中國已在上述領域成為全球生產最大的國家,進一步提高中國企業所面臨的有效關稅,是一種被當做保護主義工具的反傾銷制度,這些規則對中國的生產企業十分不利,針對中國商品加徵的實際關稅稅率在平均美國關稅稅率面前被嚴重低估。
同樣,川普政府所謂的自由貿易協定已扭曲了美國需求,讓它們從效率更高的中國生產企業轉向了墨西哥等國成本效益相對較低的製造者。
儘管名為「自由(free)」,但自由貿易協定並非真正關乎自由貿易,因為它們歧視自由貿易協定以外的各國企業,僅有利於協定參與國有時並非高產能的製造商。迄今仍未受到WTO現行規則充分規範的影響破壞了有效的資源配置,不僅對自由貿易國家的工人造成損害,在許多情況下,也傷害了那些(協定以外)國家的低收入家庭。
此外,美國管理國外投資的制度並不總是公平、可預測和透明的,在研議中的投資案貼上「國家安全威脅」標籤時,標準的隨意性(discretionary)似乎很大。
據我所諮詢過的專門就跨國併購提供建議的美國律師們反應,因為美國對涉及中國投資者的交易篩選程式可能面臨漫長不可預測的拖延,中國企業往往要額外支付15%的成本才能使投標生效。
透過這樣的方式,美國的外國投資體制有效地剝奪了中國企業在美投資的希望。
低下或扭曲的政策很少源於單純的錯誤,作為規則,它們常服務於強大且組織嚴密的特殊利益集團利益,這些既得利益的集團會抵制任何變革,但假若中國和美國能就減少或消除雙方扭曲的政策變化達成一項總體協定,那麼可能更容易說服各自國內的抵制力量。
上述合作範疇還可進一步擴大,旨在協助達成WTO改革協定,從而進一步穩固公平的全球制度。
例如,反傾銷(anti-dumping)規則可以與境內反壟斷(anti-monopoly)規則相互協調,同時制定或加強立法來限制自由貿易協定的歧視性影響,並達到最大限度地的功效,目的在防止政府利用國有企業補貼繞過WTO規則。
這樣一份平衡互惠的方案將有助於緩解跨境貿易和投資的緊張態勢,同樣重要的是,它能夠穩固(bolster)全球最大兩個經濟體的公平和效率,這樣的變化不僅有利於美中兩國,更有利於世界繁榮。
(責任編輯:簡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