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洛特
● 普林斯頓大學政治與國際事務榮譽教授
● 美國國務院政策計劃局前局長
潘菲兒
●New America’s Future 資深研究員
當大部分的已開發世界在擔憂科技巨頭無數侵犯隱私權的行為,並要求和捍衛個人「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世界上有許多人提出一個截然不同的問題:那麼被看見的權利呢?
不妨問問那幾十億無法享有銀行帳戶、房屋契約,甚至是手機門號等許多我們早已習以為常的服務的人,由於沒有身份文件,他們無法證明他們是誰,這群人因為缺漏的數據而淪為事實上的隱形人(invisible)。
我們能行使如投票、開車、擁有財產、和到各國旅行等基本權利和特權,仰賴的是行政機關手中決定誰有資格享受哪些權力的標準化資訊。舉例來說,要取得護照,通常需要呈交出生證明,那萬一你沒有出生證明呢?開通銀行帳戶會要求提供有效的地址,那萬一你的房子沒有地址呢?
失去提供這些基本資訊的能力,成了邁向穩定、繁榮和機會的一大障礙。隱形的那群人被封鎖在正式經濟之外,也無法投票、旅行、使用醫療服務和教育福利。這不是因為他們不配或是沒有資格,而是因為缺少數據。
這樣的背景下,只要能認清其中的風險,我們的智慧型手機和其他感測裝置所提供的豐富數據紀錄,都能成為強而有力的工具。這些裝置早已成為我們社群和經濟生活的核心,並留下一條數據足跡(a data trail),對許多人而言,這些足跡正是驅動哈佛大學教授蘇波芙(Shoshana Zuboff)口中的「監控式資本主義」(surveillance capitalism)的原料。
Google定位歷史標明了我們居住和工作所在地;我們的電子郵件活動揭露了我們的社交網路;我們握著智慧型手機的方式,甚至能洩漏帕金森氏症的早期徵兆。
但是,假如公民能利用這些數據的力量,讓自己被行政機關的人看見,並取得他們應得的權利和特權呢?他們的虛擬足跡便可被轉化成實質的事實證據。
這一幕正在發生。
在印度,貧民窟的居民利用智慧型手機的定位數據,讓自己第一次登上市區地圖,並註冊地址已收取郵件和註冊政府ID。坦尚尼亞的公民利用手機支付的歷史資料建立信用評分,並獲取更多的傳統金融服務。在歐洲和美國,Uber司機在爭取取得共乘數據,並以此要求員工福利。
但是能做的遠遠不僅如此。
舉例來說,當暴風雨摧毀房屋時,受災戶常難以取得重建協助的資格,因為他們無法證明自己是屋主或是房客,然而他們能以Google定位歷史向當局證明在過去的5年,他們確實都睡在這棟房屋所在的位置;他們可以呈現手機支付紀錄,證明他們替房屋建置了新的屋頂,或是在庭院設置了新的圍籬;他們也可以拿出一系列Facebook上和親朋好友在住家客廳的地理標記照片。
這些數據點單看都不具有任何決定性,但是合在一起時,他們能將證據串連,編織成一個豐富的作品。在沒有其他紀錄存在的情況下,或是紀錄在戰亂中或遭到災害摧毀時,這些數據證據都能成為改變人生的元素。
當然,重要的是如何平衡監控式資本主義所帶來的風險,和科技提供服務和保護基本權利的力量。簡言之,願意善用數據的人未必就想犧牲隱私,他們想要擁有自主掌握平衡的權利,而不是任由商業巨擘和政府機關擺佈。
至少,讓人們能利用自己的數據證明和自身相關的重要事實,並賦予他們有為自己的利益發聲,和邁向目標的權利,能部分解決這個問題。這樣由下而上的作法,顛覆了傳統權力結構中,由政府和商業組織搜集大量寶貴的資訊,以推進他們自身目標的作為,也因此能強力的達到人人平等。
數據創新中心(Center for Data Innovation)觀察到「想要充分利用[數據驅動的創新,個體必須要能取得和自己及社區相關的高品質資訊」,這絕對屬實,也道出了因缺乏搜集和使用特定群體的數據,而衍伸出的數據貧窮及社會和經濟不平等的問題。
但是我們必須再更進一步:授權個體能掌握和自己相關的好資訊,並使用那些數據以達成自身目標。
主張隱私權的人,正在引領許多重要的運動,讓公民能掌控自身的數據由誰,在什麼情境之下,為了什麼目的而使用。這些努力給予我們向監控和其他過度曝光說「不」的權利,但是,我們也該賦予公眾對選擇使用他們的資料和獲取好處說「是」的權利。
(翻譯:王芝怡,責任編輯:簡嘉宏)
(原標題為《The Right to Be Seen》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