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勒尼
• 印度前國安會顧問
• 現職為印度新德里政策研究中心戰略研究教授
• 主要研究領域為亞洲政經局勢
•著有9本專書,包括《亞洲神力:中國、日本與印度的崛起》、《水資源、和平與戰爭:面對全球水危機》等
1991年,蘇聯解體,冷戰正式告終。當時許多政治專家預期緊接而來的世代將由地緣經濟(geo-economics)主導地緣政治。隨區域經濟整合成為趨勢,專家更預測全球秩序將以規範為圭臬在國際間紮根,倘若違背國際規範就必須付出慘痛代價。
昔日專家對於全球秩序無不信心滿滿,如今看來不免顯得有點天真。
儘管國際規範體系看來是穩紮穩打,譬如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Paris climate agreement)與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但武力統治仍屢屢凌駕於法律約束之上。
若論挾武力以令諸侯的本事,沒人能比得上中國,就以中國在湄公河的大壩計畫為例。
湄公河自中國境內的西藏高原流淌而下,途經緬甸、寮國、泰國、柬埔寨與越南,最終匯入南海。然而,中國卻在西藏高原邊界附近建造11座大型水壩,硬生阻絕河流進入東南亞地區。此舉不僅大大衝擊河川系統,更將造成無可挽回環境浩劫,包括海水倒灌湄公河三角洲引發海岸侵蝕。
如今湄公河水位創下百年新低,下游國家更遭遇嚴重旱災。身在上游的中國等同是掐住了鄰國的命脈。然而中國將湄公河水源當作武器卻毋須擔憂任何後果。如此說來中國正在湄公河修建至少8座的大壩大概也不稀奇了。
除了水源武器化之外,中國在南海(South China Sea)的所作所為更是明目張膽。
南海是連接印度洋與太平洋的國際孔道,具有高度戰略價值,中國自6年前便在南海啟動大規模填海造陸計畫,並於人工島上部署軍事設備。也就是說,中國不費一兵一卒便重劃地緣政治版圖,甚至毋須面臨任何國際制裁。
2013年,菲律賓針對南海主權爭議向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AC)提起國際仲裁案。2016年7月,仲裁法庭裁定在國際法之下中國宣稱於南海的主權缺乏正當性。不過中國領導人完全無視裁決,更稱這起仲裁案是場鬧劇(farce)。
除非區域態勢出現轉變,否則以美國為首提出的「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願景將僅是紙上談兵。
中國公然藐視的態度與印度尊重判決的風度明顯是天差地別。
2014年,孟加拉就孟加拉灣海域(Bay of Bengal)劃界問題對印度提出國際仲裁,後來仲裁法院將80%爭議海域(約1萬9467平方公里)判給孟加拉。儘管這項裁決並未取得仲裁員一致同意,且出現明顯疏失,致使孟加拉灣出現一大塊「灰色地帶(gray area)」,印度對於判決結果仍是欣然接受。
反觀南海仲裁案中,5位仲裁員皆一致否決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正當性。
事實上在南海一案進行期間(2013年至2016年),印度一共面臨3起國際仲裁案,提出仲裁的國家不止孟加拉,還包括義大利及巴基斯坦。儘管3起仲裁案結果都不利於印度,該國依舊照單全收。
我們現在能夠了解:尊重國際法律秩序對有權有勢的國家來說只是一個選項。
如中國這般擁有特殊「體質」的「泱泱大國」,根本不把國際規範放在眼裡,美國國務院先前發聲明表示,近來中國在南海動作頻頻,大加干預越南長期在專屬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進行的石油與天然氣活動。
不過有了種種前車之鑑,越南大概不會對中國提起法律訴訟,畢竟越南也心知肚明中國會對判決置若罔聞,甚或是利用貿易往來作為籌碼懲罰無能為力的鄰國。
正因如此我們才迫切需要一套國際法的執行機制(enforcement mechanism)。國與國的紛爭此起彼落,唯有公平有效的機制才能消弭爭端,加強各國對既有邊界的尊重。
不過這套機制要成形看來還有得等,畢竟毀壞國際法還能安然無恙的可不只中國一個。
中國親愛的聯合國安理會(UN Security Council)同僚:法國、俄國、英國與美國也都幹過這檔事,它們還是《聯合國憲章(UN Charter)》賦予保衛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五大常任理事國。
今時今日,強權恃國際法律欺凌小國,小國則因國際法律為強權所俘。
儘管全球經濟、地緣政治與環境歷經數次重大變動,各國仍舊照著潛規則走,任由強國運用國際法將自身意志施加於小國身上,一旦勢頭不利於己就當國際法不存在。
只要這項潛規則不變,以規範為依歸的國際秩序就會是個幌子。
(翻譯:盧思綸,責任編輯:簡嘉宏)
(原標題為《The Illusion of a Rules-Based Global Order》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