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致豪專欄:官民同審的未來—媒體 極化效應與國民法官(系列之五)

黃致豪 2018年10月28日 00:00:00
偏見一旦生成,幾乎就會佔據國民法官的思考,一直到審判結束,做成對被告不利的判決為止。(攝影:張哲偉)

偏見一旦生成,幾乎就會佔據國民法官的思考,一直到審判結束,做成對被告不利的判決為止。(攝影:張哲偉)

透過一次針對本土國民法官制度與官民同審決策歷程的嚴謹前導實驗,我們證明了:在台灣預定實施的國民法官制現行設計下,有心人並非全然不可能利用制度漏洞操弄判決結果。

 

雖說從一個司法心理學研究者的觀點而言,這樣的前導實驗可以說開啟了日後一連串相關實驗議題的大門,證明了這一系列的實驗在本土確實有研究意義存在(其實對於鄰近的日、韓也是),但身為一個司法實務工作者,我卻沒有辦法因為多出許多議題可以研究而感到欣喜。對我這樣一個同時具備心理學研究者與司法實務工作者身分的人來說,在制度實施前發掘出相關問題,但相關單位卻默不作聲,這並不是個好現象。

 

更何況,在國民法官制底下的判決可操弄性,並非我們從科學觀點出發所看出來的唯一問題。

 

另外一個同樣令人深切憂慮的問題在於:媒體報導刑案所蔓生的嚴重偏見,將會如何的影響國民法官制度下的審判決策以及加劇決策歷程的極化效應(polarization effect)?

 

有關傳媒報導對刑案造成的影響,現代的司法心理學研究,幾乎已經是一致性的指明:來自大眾媒體在審判前對於被告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描繪或報導,非常可能在素人法官(例如美國制的陪審員或日本制的裁判員)心中造成對於被告的不利印象或立場。

 

幾乎清一色是「檢警視角」

 

像這樣的科學事實,想來對於一般人也並不特別難以理解:大眾媒體對於被告或嫌犯的報導素材,多半來自於警察及/或檢察機關。事實上,也只有這兩個機關才有權限接觸到偵查當中的所有內容。因此,像是這一類有關司法社會的新聞報導,尤其是關於所謂的重大矚目案件(high-profile case)時,大眾媒體所採行的報導視角幾乎清一色是「檢警視角」,也就是以假設被告/嫌犯有罪作為前提的視角—大量有關被告如何行兇逞惡,心態如何冷血殘酷,檢警搜羅證據如何面面俱到等「資訊」(實際上有許多不乏繪聲繪影,並非事實),都一一以真偽難辨的手法,透過傳媒以貌似中立的角度被傳達出來,在無形之中深入影響了所有日後即將成為素人法官的國民。

 

在司法心理學界,早已經有質量均佳的實驗研究指出:當國民越是大量接觸大眾傳媒所報導的犯罪事件內容,這些人就越是會極為顯著的假設被告必然有罪 更多Kovera, 2002; Otto, Penrod, & Dexter, 1994。甚至有研究指出:許多國民在進入法院擔任素人法官之後,往往會傾向把自己在傳媒報導當中所取得的「印象」,當作是自己在法院審判當中所看到的「證據」 更多Ruva & LeVasseur, 2012; Ruva, McEvoy, & Bryant, 2007

 

這一類偏見一旦生成,幾乎就會佔據國民法官的思考,一直到審判結束,做成對於被告不利的判決為止。如此的偏見所產生的效應,甚至會使得參與審判的國民(一)採取檢方的有罪視角來解讀中立或不確定的證據;(二)在認定事實的判決評議過程中,也會採用檢方的有罪立場 更多Ruva & Guenther, 2015

 

那麼,為何法律放任這樣的偏見蔓生,去影響刑事審判的公正性?事實上,法律為了維護審判的公平與法院/法官的中立,早就設下了兩道防線:偵查不公開與無罪推定原則。只是,在司法與媒體的實務操作上,這兩項刑事訴訟的重要指標性原則,卻有如童話中的獨角獸一般:人人都聽過,從沒人看到過。

 

於是,當傳媒報導的偏見效應,隨著參與審判的國民「盡責地」吸收社會新聞而滲入審判的每一個階段時,司法決策歷程當中的極化效應(polarization effect)也更可能隨之發動,迅速形成「眾人皆曰可殺」的評議氛圍。(本系列未完)

 

※作者為執業律師/美國NITA訴訟專家師資/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現為臺大心理學研究所博士生

 

【延伸閱讀】

●黃致豪專欄:官民同審的未來-國民法官制與審判決策(系列三)

●黃致豪專欄:國民法官制與審判決策-操弄審判的可能(系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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