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調查,女研究生應該沒有借錢給林嫌,與偵訊時林嫌供稱「有金錢糾紛」事實不符。(圖片截取自三立新聞)
2018年10月,發生國立成功大學女研究生遭勒斃命案,台南地檢署偵查發現林姓清潔工先強制猥褻女研究生再勒斃。南檢19日依強制猥褻殺人罪起訴,並認為林嫌手段兇殘,建請法院量處死刑。
台南地檢署調查結果指出,2018年10月28日早上11點,林嫌在社科院南棟4樓打掃時,邀約女研究生到社科院北棟2樓諮商室。2人進入後林嫌即出手抓捏、親吻女研究生胸部,女研究生抵抗尖叫求救。
林嫌唯恐被其他人聽見,將抹布塞入女研究生口中,再用雙手掐按頸部超過10分鐘,等到女研究生頸動脈即呼吸道遭壓迫而腦部缺氧、窒息死亡之後才停手。林嫌將女研究生推到牆邊,以沙發覆蓋掩飾,將諮商室門上鎖後逃離現場。
偵訊時,林嫌雖供稱和女研究生有金錢糾紛,因爭吵而一時氣憤掐死對方。但檢察官深入調查後研判,女研究生應該沒有借錢給林嫌,但林嫌卻有強制猥褻的事證。
台南地檢署表示,林嫌和被害女研究生並不熟識,也無深仇大恨,竟為滿足一己私慾,誘騙女研究生到難以求援的諮商室強制猥褻後再勒死,手段兇殘,惡行重大,更引起成大師生極度不安和恐慌。
林嫌遭查獲後,對於犯案過程均避重就輕、推卸責任,更猥褻女研究生,狡辯只是一時氣憤失手殺人,顯然毫無悔意,建請法官求處極刑。(中國武力犯台「軟殺」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