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破局】釋疑「禁搭便車條款」 長榮:差別待遇恐釀飛安

上報快訊/黃彥誠 2019年04月17日 20:00:00
長榮勞資爭議第3次調解17日破局,面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稱「不排除罷工」,長榮於下午17時開記者會釋疑「禁搭便車條款」的難處。(圖片取自長榮航空臉書)

長榮勞資爭議第3次調解17日破局,面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稱「不排除罷工」,長榮於下午17時開記者會釋疑「禁搭便車條款」的難處。(圖片取自長榮航空臉書)

長榮勞資爭議第3次調解17日破局,面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稱「不排除罷工」,長榮於下午17時開記者會釋疑,表示很想跟工會協商、好好相處,但實在無法接受可能減損團隊合作精神的「禁搭便車條款」,擔憂該條款可能造成飛安疑慮。

 

此次協商破局,最主要是雙方在「禁搭便車條款」項目上卡關,長榮表示,工會要求外站津貼調整僅限工會會員適用,長榮共計4200名空服員、加入工會約3000名,公司一向一視同仁,尊重員工自主性,禁搭便車不可行。

 

長榮強調,差別待遇違背「客艙資源管理CRM」原則,不但機上服務有打折的疑慮,更直接埋下危害飛航安全的潛在危機,堅持捍衛飛安、絕不妥協。

 

「調高外站津貼」部分,長榮表示,公司與工會目標一致,提升勞動條件但認知不同,工會希望跳躍式、公司希望漸進式,並指出公司有另提增設飛安服勤獎金,每月按航班數增加1500至2500元收入不等,但工會仍不能接受。

 

 

願提「季節性站外過夜」

 

「疲勞航班改善」部分,工會訴求桃園─東京、桃園─北京等2條航線,希望能改在外站過夜。對此,長榮也提出對案,桃園─北京航班在跑道歲修的1個月及雷雨季節的3個月期間,讓空服員在當地過夜。

 

桃園─東京航班部分,在冬季班表的5個月內試行過夜,另針對非冬季期間,以包月專飛方式派遣,除每日工時縮減30分鐘外,當月份排休天數可高達16-20日。

 

 

長榮:無增設「勞工董事」必要

 

「增設勞工董事」部分,長榮指出,目前長榮依法設立3名獨立董事,且依現行法律,董事選任有嚴密法律規範,公司無法僅以協議方式增設勞工董事,且評估目前也沒有勞工董事必要性。

 

面對「談判破局、罷工壓境」的態勢,長榮承諾,即使工會終止協商,長榮仍本著照顧員工原則,過去協商已有共識的保障飛時60小時、部分辛勞航班改善部分,均已陸續實施。(謝繼茂接任中華電信董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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