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面試4】呂太郎:挺安樂死、罷工預告將節制勞工權利

上報快訊/賴彥蓉 2019年06月26日 21:07:00
立法院26日進行大法官人事審查案,被提名人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態支持安樂死,盼未來能設立特別法。(資料照片/王怡蓁攝)

立法院26日進行大法官人事審查案,被提名人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態支持安樂死,盼未來能設立特別法。(資料照片/王怡蓁攝)

立法院26日進行為期2天的大法官人事審查案,被提名人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態支持安樂死,盼未來能設立特別法,透過嚴謹客觀的程序來執行。而被問到長榮罷工,呂太郎認為應「大家能夠進行協商,提出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國民黨籍立委許毓仁提到,資深體育主播傅達仁2018年赴瑞士,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問呂太郎是否願意支持安樂死?呂太郎回應,目前基本上支持,只要確保不至於誤殺,從人性尊嚴角度來看,人有權決定自己生命終止的方式。

 

許毓仁追問,因為安樂死目前在台尚未合法,若安樂死成功,可能會被冠以刑法275條「加工自殺」罪名,是否要修法?或是有違憲?

 

呂太郎表示,沒有修法必要,安樂死與刑法275條加工自殺罪所規範內容,兩者情況不同。刑法的加工自殺罪並未對一些特別程序討論。「一個人要很有尊嚴地結束自己的生命沒有錯,但重要的一件事情是,當他不能表達意思的時候,誰了解他真正的意向為何?」呂說,這是一個非常複雜、嚴謹的討論,和刑法加工自殺不同;協助自殺是停止治療,安樂死則是積極促成他死亡。

 

近日長榮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越演越烈,許毓仁追問呂太郎,是否贊成設有「罷工預告期」?呂太郎回應,對於勞工預告期的有無,目前我還沒有很強烈的心證。」

 

至於推動罷工預告制度是否有違憲疑慮?呂太郎說,作為大法官不可能對所有問題都了解,所以才會需要開庭、聽取專家鑑定人員的陳述來做判斷。

 

他認為,罷工的預告期是勞工對抗企業主很重要的權利節制,不過包括預告期要多久、什麼行業或什麼情況下允許,還是要看個案和相應的法律,「很難就這樣說這樣是合憲還是違憲」。

 

呂太郎說,勞工權利的保護有很多途徑,他相信罷工一定是最不得已,除了罷工之外,包括勞動條件、勞基法等都是很重要的配套,目前台灣的工會組織確實沒有非常普遍,日後該如何發展也不是大法官該管的,不過他對此樂觀其成。

 

針對如何界定言論自由,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表示,近年來中資入侵日益加劇,用台灣的民主自由侵害民主自由,從憲法位階高度來看,言論自由跟防衛民主機制之間如何平衡?

 

呂太郎回應,人民的言論自由受到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保障,若要加以限制,要符合憲法第23條「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至於是否同意設立防衛民主機制?呂太郎坦言,做為政治訴求是同意的,但若進入大法官審查,則仍須視個案單獨探討;從憲法層次來看,必須審視是否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否則不可加以限制。

 

最後,呂太郎強調,「言論自由不審查動機目的」,是在廢除刑法100條時就確立的精神,不可因某種言語對國家不利,就視為犯罪,「在憲法的架構下,言論自由保障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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