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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蝸藤專欄:五個關鍵-「反萊豬公投」必須「不同意」

黎蝸藤 2021年12月11日 00:02:00
無論從依賴程度還是從平衡貿易角度,台灣都應進一步對美國開放市場,這決定了台灣在萊肉問題上不該向歐洲學習。(圖片擷取自USTR推特)

無論從依賴程度還是從平衡貿易角度,台灣都應進一步對美國開放市場,這決定了台灣在萊肉問題上不該向歐洲學習。(圖片擷取自USTR推特)

台灣公投在即,筆者認爲,無論「四個同意」還是「四個不同意」,都極度簡化或不恰當地捆綁議題,最終淪爲藍綠陣營的政黨爭鬥的工具。「公投政黨化」,無疑完全違背了公投的初衷。它們背後無疑有政治鬥爭的脈絡,但歸根到底,人民還理應首先看重這些議題的本身,依據對議題的判斷而投票,而不能被政黨決定了自己的選擇。

 

四大議題可以分爲三類。重啓核四與三接遷建核四與三接都屬於能源問題,基本上是本土民生事務議題,所涉及的矛盾最終都是能源供應與環境災難,它們本質上就是矛盾的。所以關鍵之處還是平衡問題。這需要詳細專業的論證,不能依靠「政治立場」而下結論。筆者對此未有詳細考察,未置可否。

 

公投綁大選是本土政治議題,被政黨化倒是無可厚非,儘管在筆者看來,「同意」才符合民主的初衷。

 

至於在本文著重討論「禁止萊豬」議題上,筆者是强烈「不同意」的。這裏,筆者要「利益申報」一下,因爲筆者居住在美國,但筆者以下分析還是基於事實和邏輯。

 

「禁止萊豬」問題涉及食品安全,是民生議題,但同時涉及國際貿易和國際關係,不再是本土事務。所以也不能局限在「本土民生議題」的思路上考慮。

 

首先,所謂「萊劑危害健康」是妖魔化宣傳,美國人長期大量食用「萊豬」、「萊牛」、「萊火鷄」足以證明長期安全性。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是一種激素也不是抗生素。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在2012年決議,將萊劑視為動物用藥,用於增進生長。同樣,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認為在安全殘留量內的安全性通過了科學檢驗,因此允許在飼料中添加使用,但不得直接使用於人體。通常,美國豬在屠宰前最後21-28日才會施用萊劑。

 

任何藥物、化學品、防腐劑、天然物、甚至食物本身都有一個安全值。攝入過多都會對身體有害,即毒副作用。正如一句老話「抛開劑量談毒性是耍流氓」。比如存在於天然食物中的維生素對人體是有益的,但過量攝入維生素,對人體反而有害:不但破壞人體内環境的穩定,甚至會引發中毒

 

有的藥物或化學劑即便本身毒性不高,但會積纍在體内產生長期影響。然而,萊劑還非常容易降解和排出體外,以至即便在屠宰前一天施用的萊劑也能在屠宰當天降解到水平以下。人類即便從肉類中攝入萊劑,也很快會降解排出,不會在人體積纍起來。

 

無論是美國(和多個國家)還是聯合國食品法典委員會都為牛與豬隻的萊劑殘留制定標準,意味著,只要殘留量比標準低,就可認爲是安全的。美國制定的殘留標準是,豬肉5ppb,豬肝臟150ppb。UN的Codex國際標準(豬肉10ppb,肝臟40ppb)要比美國嚴格一些。台灣的標準類似國際標準,同樣比美國嚴格。既然萊豬在較寬鬆的美國都沒問題,看不出在更嚴格的台灣爲何有問題。

 

有人質疑,這些實驗大多是短期實驗,沒有經過嚴格對比的長期實驗論證,因此「長期效果未知」。這句話當然沒有錯,但説了等於白説。在食品安全領域,要嚴格利用社會人群到這類實驗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所有動物用藥或食品添加劑都用同一標準,那麽可以說沒有一種化合物可以應用。但事實上,各類添加劑、色素、防腐劑都在農業和食品工業被普遍使用,沒有人質疑和在意「沒有經過長期實驗證明不危害人體」。

 

同時,由於美國人長期食用「萊豬」,他們倒是可以提供一個佐證證明「萊豬無害」。美國人均豬肉年消費量為50磅,美國市場上的萊豬有60-80%(取中間數70%)。換言之,美國人均每年食用35磅萊豬。那麽美國人食用了如此多的萊豬,有什麽病副作用呢?可以說,根本找不出可信的案例。美國人均壽命從肉類使用萊劑以來也一直增長。

 

美國人長期食用「萊豬」,他們倒是可以提供一個佐證證明「萊豬無害」。(資料照片)

 

台灣人雖然食用豬肉比美國人多,人均年消費量為約80磅(35-40公斤)。但要人均食用萊豬達到「美國水準」,則需要市場上四成多都是萊豬的比例。然而開放萊豬一年,美豬的市場占有率只有1%,其中萊豬的占有率更接近零。在可見將來,萊豬都不太可能達到40%的占有率。

 

當然,不要忘記,除了萊豬還有萊牛。美國人均牛肉年消費量為58磅,台灣為15磅。美國「有機牛肉」的市場比例只有不到3%,換言之,多達97%的牛肉都極爲可能含有萊劑。這裏按90%算,即美國人均消耗「萊牛」為52磅。萊牛的殘留量標準(0.03ppm)比豬肉(0.05ppm)略低。折合一下,美國消耗的萊牛折合的「萊豬當量」為31磅(52磅x0.03/0.05=31磅)。換言之,把萊豬萊牛一起算,美國人消耗的「萊豬當量」為81磅(50+31=81)。

 

而且美國還有「萊火鷄」,以美國人均消耗15磅火鷄肉,市場上「有機火鷄」占有率極低,有機火鷄的萊劑殘餘標準還比豬肉高一倍(0.1ppm)。可見,如果按 「萊火鷄」的市場占有率為90%計算,把「萊火鷄」算上,美國人消耗的「萊豬當量」還要再高27磅,總值達108磅。

 

以上計算還沒有考慮台灣的標準比美國嚴格5倍。所以食用同樣多的「萊豬當量」,美國平均攝入「萊劑」的數量更是台灣人的五倍。

 

如果美國人吃了過100磅的「五倍」「萊肉」這麽多年,都沒有問題。那麽根本難以相信,台灣人食用萊豬會有什麽安全問題。

 

事實上,很多台灣人都有在美國生活的經驗,據筆者觀察周邊的台灣裔人士,他們絕大多數都不會專門找「沒有萊劑」的肉才吃。那麽到了台灣,反而就妖魔化萊豬,豈非奇怪?

 

第二,美國沒有强制性標注萊豬。

 

有人主張,萊豬應該打上標注。嚴格説來,這種做法是否可取並非沒有可討論的地方(筆者認爲沒有必要),然而,台灣一些人道聽途説,甚至歪曲事實,鼓吹什麽「美國也有萊劑標示」。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筆者既然生活在美國,就不得不應該澄清一下。

 

美國政府(即USDA)從來沒有要求,在飼養過程中使用萊劑的肉類必須標示「使用萊劑」。所以,美國所用肉類都沒有標簽「本豬(本牛、本火鷄)用萊劑飼養」。

 

那些造謠人士舉出的所謂「美國也有萊劑標志」,其實是指打上「沒有萊劑」的標志。

 

美國不少商家爲了推動「高檔食材」,於是用各種方式標記一些肉類,以示不同。比如「自由放養」(free range)、「草飼」(grass fed)、「天然」(natural)、「不用抗生素飼養」(raised without antibiotic)、「不用荷爾蒙飼養」(raised without hormone)、 「非轉基因」(non transgenic)、「不使用萊劑」(produced without ractopamine)、「有機食物」(organic food)等。

 

注意,這種做法是商家自己使用的,不是政府强制要求的。當然,USDA在這個過程中也有作用,那就是監督、管理、以及為商家提供認證服務,發出證書。單獨的「不使用萊劑」的認證標簽在2015年開始使用。

 

另外,一些標記並無USDA認證,完全是商家自己打上去的。一些有USDA認證的項目(比如有機食品),如果商家不願意做認證,那麽就不能在顯眼的地方(即Principal display panel)打上有機食品的標志,但可以自行在信息欄(Information panel)列出有機食物的組成。

 

打上政府認證的標簽的好處是,可以標榜「更健康」賣一個更高的價錢。如果沒有認證,但標志在信息欄上,那麽顧客就通常不留意,效果不佳。

 

無論如何打標簽和申請政府認證,都是完全自願的做法,政府根本沒有强制要求必須打上任何標簽。

 

那些造謠人士還說「美國官方推動有機、天然飼養牛肉標示無萊劑;台灣官方卻禁止肉品標示有無萊劑」。事實就是,台灣政府雖然沒有要求肉類「必須標示用了萊劑」,但卻從未禁止肉類標示「沒有使用萊劑」。因此,絕非「禁止肉品標示有無萊劑」。台灣沒有使用萊劑豬肉的商家如果願意,完全仍可以自行標志自己沒有使用。

 

可以說,台灣政府現行的做法,不但採用萊劑殘留量上依從國際標準,在標示問題上,不强制要求商家標志「使用萊劑」的做法也與美國政府完全相同。

 

造謠人士指責美國什麽「美國農業部的無賀爾蒙計畫凸顯了美國面對美國市場與台灣市場的兩套標準,錯的是美國」,是完完全全的謊言。

 

台灣人不喜歡吃冰凍豬肉,這決定了美國進口豬肉不可能占據日常的肉類市場。(資料照片/攝影:陳愷巨)

 

第三,萊豬問題涉及貿易的對等和公平。

 

台灣作爲一個開放的經濟體,自由貿易非常重要。但自由貿易是雙方的,不能對方向台灣自由開放市場,台灣卻封閉自己的市場。不論使用關稅、配額、補貼還是貿易堡壘的手段,都難稱自由貿易。禁止萊豬就屬於利用貿易堡壘限制市場開放的手段。

 

肉類作爲農業產品,在實踐上固然和工業產品比較劃一的標準有所區別,各國的准入標準和關稅的彈性,較工業品大一些。然而,這種彈性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如果找一個在科學和實踐中都站不住脚的理由,去封鎖自己的市場,那麽在道理上就首先落了下風。

 

美國作爲農業發達國家,鼓勵和促進農產品出口是美國商務部的重要任務。美國農民雖然人數不多,但千絲萬縷的社會牽連不小,政治影響力明顯遠遠高於人數比例。因此,美國很多政治家在選舉時,都要顧及農民利益。就在前幾年,美國和中國打貿易戰,購買美國農產品就是重要議題。

 

貿易談判也和雙方的實力以及貿易現狀有關。有人論及歐盟堅持不開放萊豬,於是台灣也可以。這完全罔顧了歐盟和美國是實力基本對等的貿易關係,進出口也基本平衡,也一直以同爲發達國家身份談判。

 

相反,台灣非常依賴與美國的貿易,貿易也嚴重不平衡。2020年,美國向台灣出口391億美元商品和服務,但從台灣進口667億美元的商品和服務。美國對台灣的貿易逆差高達276億美元。單算貨物貿易的逆差更大。今年至今,美國對台灣的貨物貿易逆差更高達326億美元。無論從依賴程度,還是從平衡貿易角度,台灣都應該進一步對美國開放市場。這決定了台灣在萊肉問題上,不應該向歐洲學習。

 

更有甚者,台灣長期以「發展中國家」的名義參加世貿,只是在2018年9月才宣佈日後放棄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進行貿易談判。現在中國人均GDP是11000美元,各國都敦促中國放棄發展中國家身份。但在進入世貿之初,台灣的人均GDP在2004年超過15000美元,隨後一直上升到接近三萬美元,早就不應該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占便宜」。現在開放萊豬不過「剛好而已」。

 

一句話,大家都是「發達國家」,台灣不向美國開放市場,美國憑什麽就要向台灣開放市場。做人要公道,貿易夥伴之間當然也如是。

 

第四,進口萊豬不影響本土總體利益。

 

進口萊豬固然涉及食品安全,也可能觸動本土農民的利益。萊豬成本比台灣豬便宜很多,當然有可能影響台灣豬農收入。然而,現實很可能完全相反。

 

台灣人不喜歡吃冰凍豬肉,這決定了美國進口豬肉不可能占據日常的肉類市場。它最可能存在於肉丸和其他肉類製成品等市場,份額必然有限。更有甚者,自從開發萊豬之後,美豬的進口反而減少,因爲進口商擔心台灣人對萊豬不接受,從而甚至減少了對美國非萊豬的進口。可見,開放萊豬對台灣市場的衝擊幾進於零。日後會不會增加進口,當然不能一口咬定,但很可能現在的情況會持續一段時間。

 

退一萬步,即便以後萊豬如果大量進入台灣市場,説明它已經被市場接受。這只會讓市場分割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更加便宜的萊豬,一部分是比現在更貴的本土非萊豬。台灣豬農可專注發展「高端」的「有機豬肉」。而不那麽注重萊劑問題的消費者,也可以吃上便宜的豬肉。台灣的總體「豬肉相關」的經濟利益,未必就會下降。

 

第五,萊豬問題會影響美台關係,乃至台灣的國際關係。

 

衆所周知,現在台灣不僅經濟靠美國,國際關係和安全更靠美國。其實,美國也心知肚明,出口萊豬到台灣的量本來就不可能太大,台灣人那種非官方的「事實貿易堡壘」也無可厚非,因此,美國的實際利益並不太大。

 

然而,這是一個重要的表態。相交之道,貴乎真誠和互相理解。美國一直推動美豬美牛出口,與其他國家的角力中當然也涉及萊劑爭議。台灣如果為一個對台灣而言幾乎不是問題的問題,不肯站在美國的一邊,等於站在美國對家的一邊。如果台灣站在美國的位置,那會怎麽想?

 

更不用説,台灣現在已經開放了萊豬,如果公投之後又不開放,這就是出爾反爾,嚴重影響信用。這比乾脆從一開始就不開放更差。

 

在食品安全問題上,還有類似例子——「福島食品」 ,「福島食品」之於臺日關係也一樣。今年美國和歐盟均已全面解除福島核災後日本食品禁令。至此,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完全開放日本食品進口。目前只有中國、香港、澳門、韓國和台灣完全禁止福島地區的食物產品進口。

 

開放福島食品對日本人民走出十年前的災難陰影意義重大。日本力挺台灣,然而,台灣不肯向日本人民示好。

 

台灣在萊豬和福島食品問題上缺乏同理心,不但可能影響人民之間的感情,影響政府之間的觀感,還會直接對美台貿易談判和加入CPTPP等議題造成負面影響,從而進一步造成政治外交國安等方面的影響,可謂牽一髮動全身。

 

這就是爲何,「反萊豬公投」必須要投「不同意」!

 

※作者為旅美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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