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維毅專欄:金管會便宜行事 防疫保單淪為三輸

許維毅 2022年07月02日 07:00:00
金管會不斷放寬諸多理賠標準的「討好民眾」作為,絕非負責任的監理法態度。(資料照片/攝影:蔣銀珊)

金管會不斷放寬諸多理賠標準的「討好民眾」作為,絕非負責任的監理法態度。(資料照片/攝影:蔣銀珊)

防疫保單之亂自今年開始,保險公司至今還未從為防疫險所產生的「後座力」平復,整起事件若單一歸因於保險公司未做好風險管控,恐怕無法杜絕後續類似的事件發生。此次的爭議在於今年面對與病毒共存的新局時,金管會僅僅以監管的角色介入,認為該賠就賠,忽視保險公司缺少彈性的處理和認定的空間。事實上,就保險法的精神而言,讓保險公司可以透過契約認定的方式,去因應瞬息萬變的疫情,回歸市機制解決,而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只需要針對風險掌控提出規管,才是在這場疫情全面持久戰中,保障全民利益的合理方式。

 

此次的爭議主要涉及保險法兩大法令:保險業監理法與保險契約法,這兩者共同構成台灣保險的法制框架,原本缺一不可。主管機關對金融管理業長期以「重監理輕發展」的思維管理,原本就不利金融保險業的創新與發展。此次風暴中更是片面秉持「保險業監理法」的精神,當防疫險爭議愈來愈多時,只注重強化監督保險公司的業務,藉此降低民間不滿聲浪。透過監理作為安定民心與穩定市場固然重要,但牽動如此龐大的權益,作為政府機關,是否應和衛生福利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作好充份的橫向溝通才不會顧此失彼。

 

防疫單位放寬防疫政策,走向與病毒共存,一連串措施快速變動,確診標準有所改變,居家隔離的方式也有所調整,加上確診人數暴增至每日數萬人,保險公司對於防疫保單的處理及理賠已遠非相同的背景,造成認定標準混亂。此時金管會只高舉監理大旗,要求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該賠就要賠,罔顧保險公司在契約訂立時的環境和條件,造成保險公司沒有足夠的彈性處空間,也讓保險的契約精神蕩然無存。

 

坦白說,金管會不斷放寬諸多理賠標準的「討好民眾」作為,絕非負責任的監理法態度。保險是現代社會非常專業的商業事務,且長期扮演社會安定的角色,「防疫險之亂」的困境可以「回歸市場機制解決」,走契約認定的嚴格理賠,遏止「重複投保」等亂象;若是輕症及無症狀者,保險公司可與被保險人協商採「慰問金」模式處理,而此次防疫險的爭議也連帶影響,保險業者停售海外防疫險的相關保單,這應該是全民最不想看到的局面,因此讓保險可以回歸專業,「防疫險之亂」才有可能慢慢趨緩。

 

※作者為資深財經記者,曾於香港從事金融相關產業,近年定居台灣。現任獨立研究員,關注美中台財經訊息,針對台灣金融市場動向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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