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力艦未來之二】現有一級防空暨主力艦轉換過渡

劉先生 2024年01月01日 07:00:00
數十年前二手引進紀德級時的重要考量,是要借重其優異的海上艦隊防空與作戰指管能力,以取得大型驅逐艦操作經驗,只是引進後即如俗諺買車容易養車難。(維基百科)

數十年前二手引進紀德級時的重要考量,是要借重其優異的海上艦隊防空與作戰指管能力,以取得大型驅逐艦操作經驗,只是引進後即如俗諺買車容易養車難。(維基百科)

在論及下代主力暨大型通用巡防/驅逐艦發展前,現有主要擔負起包括區域防空為成功/派里級與基隆級。就成功/派里級而言,因目前康定級正在逐艘中壽性能提升直到2029年,而常規中大水面艦總數偏低無法同時期進行二種艦型升級避免調度過於吃緊,加上成功/派里級初始設計預留的升級空間與條件低於康定級故優先升級康定,且成功/派里級亦非當下多為主流的匿蹤構型難以跟上時代,只不過到2030年屆時素有一級艦工作馬稱號的國造成功級8艘中前面3-4艘已接近艦齡40歲,那時再進行升級的實益過低因恐再操駕至多10年就得面臨退役,僅有1995後陸續投入服役的4-5艘成功級因艦齡多在35歲以下,縱些許改裝後仍有約15年的服役時間。

 

故對於成功級以為較經濟做法,則是將艦齡較年輕的成功級接續完成升級後的康定級,自2030起或略早於2030啟動改裝工程,裝回國造當時美國不願出售的SQR-19或同級之拖曳陣列聲納系統,讓這些成功級具備較完整反潛偵蒐作戰功能,目的為頂替如濟陽級恐因包括灰色消耗戰損耗加劇而加速汰除(原本派里級搭配的反潛偵蒐系統優於濟陽級),以及因輕巡艦反潛型可能2030後才啟動量產5艘暫無法全面服役造成反潛能量短缺之填補,這類系統若要盡快取或可考慮從美國退役尚未報廢或為靶船的封存派里進行篩檢評估檢整堪用拆卸再重新安裝組配,若其中原有聲納監控介面恐封存已久造成零組件損壞則洽原供應商尋求替代方案,當然若要將7艘國造成功級裝回拖曳聲納也不是不可以若要延長其服役年限且艦體老化仍在可控範圍者,至於其他如雷達與防空等升級認已無必要,因升級項目越多成本也愈高,且過多升級項目評估可行施工到新舊系統整合驗證效果所需時間也愈久,寧把這些升級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下代主力艦艇開發。

 

而艦齡較大的前面幾艘成功級,可考慮屆時退役首艘成功艦PFG-1101,並撥交給中科院管控運作,作為中大型國造海用裝備驗證的實驗艦,以為也較現行讓戰車登陸艦LCC-1作為實驗艦相對適格,如同土耳其派里舷號F-497亦作為土耳其國造水面作戰艦海用雷達驗證,其他PFG-1103等成功級與2017年接回的2艘二手派里或維持既有狀況直到下代主力艦量產後除役。前述將首艘成功號轉為實驗艦與部分成功級局部改裝完整反潛功能、甚至與康定級升級如最後1-2艘同步改裝作業構成二款艦型同時處理的前提仍是取得LCS自由級充實海上巡邏兵力方可提前為之,避免調度出問題。

 

至於基隆級也就是紀德級,數十年前二手引進時的重要考量,是要借重紀德級其優異的海上艦隊防空與作戰指管能力取得大型驅逐艦操作經驗,只是引進後如俗諺買車容易養車難般,阮囊羞澀的作業維持費用,較少出海參與巡邏美其名勤儉建軍而被戲稱碼頭王,就連當時標準2型防空飛彈都是減半採購縱後續補足,如此在艦隊防空等取得訓練成效恐有所折扣,加上到了2030年基隆級整體艦齡也超過50年屆時再大幅升級實益也日趨低落,甚而先前打算升級因電戰系統受損的配套,也在投入執行階段,因海軍深怕非最新版本有消失商源問題,欲打算與美軍同步最新版本,卻未深究一是需求當時尚未構成美軍現役還在發展(如此操作也足證海軍包括完整的工程軍官生涯路線好比美國海軍Restricted line officer,其中engineering duty officer並不存在都得兼顧帶兵作戰下,則評估引進技術是否適切就是問號,從結果論來看不時傳出海軍專案收攤如震海國造巡防艦,規劃到落實虎頭蛇尾浪費預算時間更影響汰換,讓海軍一級艦基層官兵弟兄仍在搏命與老艦共同奮鬥美其名),二是最新版本也是基於美軍現役版本基礎上增設,不單只有軟體連同硬體也需要追加讓基隆級能否負荷也大有顧慮,導致升級投入分年預算不過2年後就現況結案,從此不再出現於國防預算書中,總之基隆級升級若非此時開始而是接著康定級同樣於2030啟動,不如同樣把相關升級資源投注於下代主力驅逐艦開發。

 

下代主力艦可能編裝與主要規配建議

 

根據政府採購與報導,預計2025啟動國造巡防艦也就是6500噸級主力艦的合約設計,且只打算規畫6艘,但如上述意見應按二級艦規模進行調整,最低下限至少也要7艘方可兼顧包括升級時的調度彈性。進一步,若按這7艘或可拆分成3艘滿排萬噸等級DDG即彈道飛彈驅逐艦,與4艘6500噸大型DD/FFG即大型驅逐/飛彈巡防艦高低配方式,如此理論可就按3艘DDG為首組配成戰時3支特遣艦隊(2支常設與1支機動,每支特遣隊主要個由1艘DDG+至少1艘大型DD/FFG編隊領軍﹚,當然若預算充分更應構成3-4艘DDG與5-6艘DD/FFG更佳。

 

主要規配在DDG部分關鍵系統如搜索雷達等無論政府軍售或商售取得SPY-7等級,垂發系統二套包括國產與MK41各一套,合計垂發孔位數量至多約96孔,之所以國產垂發與MK41各一套包括:若戰時這些DDG尚有海外盟邦基地補給可能者,可將盟邦各式MK41專用飛彈火箭等裝入MK41模組中,安裝AN/SLQ-32 V6電戰系統與配套、127mm艦砲,除各式偵蒐聲納不待贅言外,主要是能夠搭配與盟邦同步的新代反潛直升機及/或火力偵查兵無人直升機的資料鏈系統。

 

至於下代DD/FFG除聲納、127mm艦砲、AN/SLQ-32 V6電戰與如同上述反潛直升機系統外,主要固定式偵蒐雷達系統或應給國產裝備機會,並搭配國產垂發合計孔位48-64孔,同時能搭載國造無人機系列,例如將劍翔無人機連同發射櫃植入這些主力艦上。總體來看下代DDG與DD/FFG主力艦最好能保留一部分升級餘裕以供服役15-20年後換裝,而不是因艦體設計訴求緊湊妄圖武裝到牙齒而讓艦體過度負荷導致提早下課,或者造成升級換裝空間極其有限面臨升級效益難以達標困境,前述DD/FFG偏重國產系統武器而與DDG有別自然因成本考量,無法全部主力艦皆以採購國外系統武器搭配,這些DD/FFG與DDG編制員額能控在每艘210-300人最好,則現行成功/派里級與基隆級合計約3200位員額轉用至下代主力艦7艘時,可釋出近一半人力投入其他艦艇,比方增加的二級艦與其他支援艦,甚至篩選轉任量產潛艦操艦兵員等。

 

當前常規水面作戰艦過渡到新代艦之擴編駐防調整與港勤整建方向(以蘇澳港為例)

 

未來常規水面艦適度擴編後,其中二級艦系列包括防空輕巡艦與LCS自由級主要駐地為馬公軍港,而原本駐在馬公的成功/派里級其中數艘於裝上拖曳聲納即最小幅度改裝升級後,連同升級後康定與未來的反潛型輕巡艦及/或掃雷母艦,甚至區域防空特級二級艦分別派駐於左營、基隆還有蘇澳軍港,特別是成功/派里級等用以針對原駐在蘇澳港的濟陽級可能不堪負荷而退役,以及反潛輕巡艦等量產成軍需要時間所造成可能空窗期的的反潛量能填補,直到新代主力艦成軍後退役。而新代主力艦若最低僅有7艘打造,但皆為5000噸以上大艦,故主要駐地仍以左營與蘇澳港為重。

 

至於港勤設施部分因左營港擴建已在執行中,故僅論及蘇澳港整建,蓋此港為我國面臨西太平洋唯一可堪天然良港,且面臨解放軍海軍東擴嚴峻而更凸顯其重要性與價值,儘管蘇澳港係軍民共用港與颱風時節浪湧影響,則需疏散現有大型主力艦如二艘基隆級等缺點,在左營港擴建執行一定進度後則要接續投入蘇澳港二次整建,用以接納擴編艦隊,整建主要方向不含潛艦配套包括(如下示意圖,惟個人非港埠專業人員,僅提出方向,可行性為何有賴相關先進指教,亦可能需要配合量產潛艦東部佈署進行調整):

 

評估增建第二道外堤,看能否減緩秋冬與颱風時浪湧,第二道外堤大約位置由蘇澳燈塔南邊起造,接續到猴猴鼻岬角,並在靠近猴猴鼻外堤與第一道外堤也就是蘇澳港南堤增設第二出入口與第二航道,增進包括艦艇疏散與緊急出港時等彈性,惟第二航道增設恐與港內之船舶進出交互影響,或需要燈號等設施作為類似交管處理。

 

(選擇性考量)在增建第二道外堤下,評估原第一道外堤也就是蘇澳港北堤增設西北向防波堤,連同中正軍港的北內防坡堤在內進行整建開闢中正軍港二港區可能性,藉以停放擴編艦隊船隻。

 

若港內迴船池範圍可縮小到直徑500公尺或者偏往蘇澳溪出口到第二港渠附近,則靠近北方澳與光六快艇等泊位碼頭區外增設1到2只長度約200公尺碼頭,此類碼頭泊位可再增加2-4個用來停放包括下代145-160公尺長主力艦等。

當二級艦等數量增加以及下代主力艦雖數量低於現行一級成功/派里與基隆級,但主力艦皆為五千噸以上水位下,唯一軍用乾塢長寬尺寸等可再增加便於容納大型主力艦檢修,而非僅能容納派里級以下艦艇尺寸以及如同現行基隆級等須前往其他港區配合民用大型船塢之船舶檢修排程讓戰備投入有所影響,也就是讓下代主力艦也能在擴建乾塢內進行檢修,同時縮減蘇澳溪出口導流堤長度等便於讓這些大型主力艦進出乾塢減少限制,並可於西移的迴船池進行迴轉。

 

儘管現有乾塢尺寸增加但仍可能難負荷所增加艦艇數量時之保養檢修,或可考慮於港內靠近東海營區位置水域進行浚深後停放1.5萬噸級浮塢分攤乾塢作業負擔。

 

蘇澳港二次整建方向示意圖。(底圖參酌交通部航港局的郵輪港口泊靠及服務設施手冊電子檔/作者提供)

 

結論

 

以上連同前一篇投書陳述,關於常規水面作戰艦汰換適度擴編恐刻不容緩,包括外購退役二手LCS填補短缺巡邏應對兵力,以便緩解灰色消耗戰輪替壓力與艦艇短缺下加重舊艦出勤耗損,則相應配套也應盡速規畫及編列預算執行包括購置載具裝備,這還僅是一部分作戰艦探討並未論及其他支援艦艇。當前軍方各項準備都朝向因應戰時交火處置,然而決定何時開戰係對岸政治決定,反而此類無煙硝作戰才是日常發揮,故不該在尚未發生實質戰事前便讓我方在海上多年不變之水面艦部隊消耗殆盡,是以增加自身應對籌碼方能增進彈性調度、兼顧訓練例如雙艦科目與維保升級作業順遂。(完)

 

【延伸閱讀】

 

※作者為業餘軍事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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