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濠仲專欄:「競選經費帳目不清」會比想像還傷

李濠仲 2024年08月13日 07:00:00
柯文哲並沒有意識到,此時此刻「失去可信度」的其實是他自己。(攝影:陳愷巨)

柯文哲並沒有意識到,此時此刻「失去可信度」的其實是他自己。(攝影:陳愷巨)

7月18日,前美國眾議院候選人阿比吉特·達斯(Abhijit Das)被波士頓聯邦法院判刑,罪名是違反聯邦競選法和虛假陳述。其中違反競選法部分,達斯主要涉及了人頭捐款和違法轉換使用競選資金。

 

關於人頭捐款,達斯被發現,他為了誇大個人籌款規模,於是透過親戚朋友當人頭「募得」了45萬美元。至於違法轉換使用,指的則是他另將競選活動所得的一部分,「作帳」成個人貸款,然後提供給家庭成員使用。此外,更離譜的是,他還挪用了競選帳戶的錢,用於償還個人酒店業、購買遊艇和房地產等私人債務,這些支出通通和選舉活動無關,他還刻意要銀行出納員把提款報告列為單獨交易,而非透過直接轉帳手續,從而規避了他對競選經費的非法挪移。當檢方介入調查時,更發現他約莫45萬美元的競選捐款,只有差不多5000美元存在競選帳戶,其他都是以「現金」方式四處流動。

 

達斯這筆爛帳自2018年被揭露,他在2021年遭起訴,2023年定罪,到2024年宣判,期間多有報導同步整理他個人從商時期以來的電匯詐欺史,走到今天這一步,少有人會同情他,倒是很慶幸這樣的人沒有讓他成功轉戰政壇。

 

正如同本案檢察官所說:「競選財務法的存在是為了選舉的透明度和保護選民的問責權…當候選人違反這部法律,就會削弱公眾對此過程(民主選舉)的信任…由於他(達斯)的貪婪和謊言,已侵犯了民眾的權利(透明度和問責),我們必須讓候選人承擔責任,以維護選舉過程的完整性…」。

 

基於這一道理,達斯完全沒有「帳務搞錯」、「漏報」、「短差」、「調節」的辯解空間。為什麼美國聯邦競選財務法要如此嚴格監管候選人和其行動委員會的募款活動,不只規定來源,就算民眾是「心甘情願捐錢給你」,用到哪裡去也無法任意為之。且不只違反了「怎麼來、怎麼去」會面臨民事甚至刑事起訴,即便「提供虛假的競選財務報告」也是犯罪。

 

「選舉」是民主的關鍵,舉行選舉,並確保權力根據選舉結果易手,是民主自治的本質。「競選財務法」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在保護選舉公平性和透明度,進而維護民主遊戲規則。

 

就在達斯2023年被定罪同一時期,無獨有偶,紐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也一連起訴了多位參與「非法籌募競選經費」的涉案人。他們的手法也是擺明利用制度,直接把「不知情的人」當成捐款人頭,以獲得更多的紐約市選舉配套資金(募款方所得到每一筆個人捐款/250美元,紐約市競選財務委員會將額外提供2000美元公共選舉資金)。事件之所以爆發,就是因為檢方查帳時,發現很多捐款人根本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捐款」了。

 

當時曼哈頓地方檢察官同樣說到:「這是一個蓄意的計劃,旨在玩弄系統…是公然透過不正確使用競選捐款設計,去顛覆競選財務法,」「紐約市競選財務委員會計劃,是為支持我們的民主並擴大紐約市選民的發聲權。當該計劃的完整性被破壞時,所有紐約人都會受到影響」。

 

如今,民眾黨正陷入「競選經費帳目不清」風暴,包括民眾黨指控「會計師端木正以『時間來不及(向監察院申報)』為由,擅自將漏報金額約新台幣1817萬餘元自行調節至合作廠商(時樂、尼奧與木可等公司),且未告知競選團隊。」端木正再透過聲明表示,「關於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案,會計師提供的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自黨主席柯文哲以下,整個黨迄今說詞,要不很難服眾,要不相當違反常識。而假若他們當初有任何一個人願意顧及「競選財務法的存在是為了選舉的透明度和保護選民的問責權」、負起「維護選舉過程完整性」責任,又豈會落到今天這般烏煙瘴氣。

 

更不可思議的是柯文哲的「道歉」,當他定調這次事件是便宜行事造成,並非蓄意欺騙,還說「我不會因此失去對人的信任」時,很顯然,他並沒有意識到,此時此刻重點是在人民還要不要相信他,因為光是僅僅一筆爛帳,其人、其黨就已不甚尊重民主選舉。

 

※作者為《上報》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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