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刑警偵二隊長涉收賄10萬元 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上報快訊/李昕 2021年03月19日 11:10:00
屏東縣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表示,若是邱確實有涉不法情節,將壯士斷腕,從嚴議處。(取自公視新聞網)

屏東縣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表示,若是邱確實有涉不法情節,將壯士斷腕,從嚴議處。(取自公視新聞網)

屏東縣刑警大隊偵二隊長邱奕成涉嫌收賄,18日中午遭廉政署人員逮捕,並在邱男身上查獲裝有10逾萬元現金的牛皮紙袋,檢方19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19日發新聞稿指出,地檢署日前接獲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情報,刑警大隊隊長邱奕成有涉貪嫌疑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並於18日上午對被告實施行動蒐證。當天上午11點左右,邱奕成開車載著一名男子到銀行領款,隨後至男子住處讓對方下車後,邱奕成獨自駕車返回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嗣於中午12時20分許,經南調組人員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中庭停車場逮捕邱,並在其身上和車上查扣一大袋現金和手機等相關證物。

 

邱奕成發現廉政署人員要逮捕他時曾試圖逃跑,廉政署人員在後方緊追並大喊「不要跑」,縣警局內的員警聽到喊聲立即加入逮人行列,沒想到追到最後發現逃犯是同局的「自己人」。

 

經承辦檢察官訊畢後,認為邱亦成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持續擴大追查偵辦中。

 

針對邱奕成涉貪一案,屏東縣警局副局長林英仁表示,縣警局會秉持勿枉勿縱、不護短的原則,全力配合地檢署的偵辦,若是邱男涉不法屬實,會「壯士斷腕,從嚴議處」,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考監責任。(指揮中心下午2點舉行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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