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未曾調整的全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立委傅崐萁30日提案修正條文,提高為每月5萬元。(張哲偉攝)
22年未曾調整的全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初審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現行新台幣4萬5000元,調升至5萬元,一旦三讀通過,將自今年12月25日施行,年底新上任村里長就可適用。
攸關公費助理費用、名額以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朝野立委共提出24案修正草案,主張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立委傅崐萁30日提案修正條文,提高為每月5萬元,經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逐條審查討論,正式初審通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此案攸關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以及村里長薪資,立委多提案,共計24案一併審查。
根據內政部書面報告指出,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提高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為4億6566萬元。然而,內政部曾在2017年1月5日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否調整,鑑於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是否調整、如何調整,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情形後審慎為之。
與會立委們都認為,在物價上漲、基本工資也大幅成長、軍公教調薪的背景下,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已超過22年未調整,且近年因疫情,村里長協助防疫辛勞,也該有所調整才是。
法案審查獲朝野共識,「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7條第2項事務補助費,由現行每月4萬5000元增加至5萬元,該案經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後,將從12月25日施行,下一屆村里長上任後就能適用。
不過,議員公費助理費用、名額的相關修正草案條文,內政委員會審查維持現行條文,內政委員會召委鄭天財裁示,擇日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