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事故釀49死 台鐵須再賠1.5億「懲罰性賠償金」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4月01日 11:39:00
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重大傷亡慘劇。(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重大傷亡慘劇。(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2021年4月2日上午9點28分,載有498名乘客台鐵太魯閣號出軌,釀49死、213人輕重傷悲劇,這也是我國鐵路史上死亡人數次多的事故。由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太魯閣的眼淚」除要求理賠金,懲罰性賠償金也在訴求之內。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已同意台鐵應再賠償全體罹難者家屬1.5億餘元,這也是台鐵史上首次支付懲罰性賠償金。

 

「太魯閣的眼淚」委任律師陳孟秀強調:「家屬們沒有要更多,但台鐵必須付出更多!」台鐵必須在每一事故的賠償,一次比一次賠償得多,她也指出,前次普悠瑪事故造成18人死亡,台鐵賠償每人新台幣1570萬元,台鐵曾要痛定思痛,但過了2年半並未看見台鐵任何改革的步伐,再次因台鐵的工安疏失導致太魯閣事故,造成近三倍的人數、49人罹難。

 

陳孟秀表示,她和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76行者召集人王薇君,多次與交通部長王國材協商,訴求包括車廂的保存方案、成立外部監督機構及賠償金等,歷經多次會議、訊息往來,以及政委羅秉成居中協調,王國才終於在3月30日同意付與「太魯閣事故」全體罹難者家屬,總額1億5千萬又43萬元的賠償金,「作為台鐵的懲罰」。

 

 

陳孟秀表示,面對家屬訴求,包含台鐵組織改造、事故車廂保存、懲罰性賠償金等,政府都接受、認同家屬主張,而增加賠償金的部分,雙方亦不覺得是要提高家屬賠償,而是懲罰台鐵一再怠忽職守。

 

據了解,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與「太魯閣的眼淚」會面時,就已答應賠償金的訴求,但交通部第一次提出的1億元並未讓家屬滿意,反而要求1.5億至2億元,最後在行政院的協調下,以1.5億餘元達成共識。

 

 

太魯閣號事故中,每名罹難者補(賠)償1570萬,再加上「懲罰性賠償金」,罹難者每人可領到307萬,總計賠償1877萬,再加上衛福部啟動善款委員會,罹難者家屬扶助金為每人1800萬元,總計每名罹難者共可領3677萬,為國內交通事故最高額。不過,這也讓普悠瑪號事故罹難者家屬忿忿不平。

 

 

普悠瑪事故釀18人罹難,其中有8人是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的親人,對此,她直言非常不公平,「都是命喪台鐵,太魯閣號事故卻有懲罰性賠償金,情何以堪?」當初她們沒有善款,現在又沒有懲罰性賠償金,質疑交通部沒有關心普悠瑪號事故罹難者。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