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冠軍國安密帳名下台積電股票翻20倍 法官揭不沒收理由 

上報快訊 2022年05月02日 22:30:00
已遭通緝21年,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組長劉冠軍,法院針對當年他用贓款購買豪宅等被扣押品,2日宣布裁定結果。(合成畫面/法務部調查局、李隆揆攝)

已遭通緝21年,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組長劉冠軍,法院針對當年他用贓款購買豪宅等被扣押品,2日宣布裁定結果。(合成畫面/法務部調查局、李隆揆攝)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組長劉冠軍,令用職務之便,涉嫌侵占公款,東窗事發後潛逃國外,已遭通緝21年,當年他用贓款購買的股票、豪宅等被扣押,士林地檢署聲請沒收,地方法院2日裁定,沒收劉妻孟雯華名下豪宅,及未扣案犯罪所得1.5億餘元,合計1億9220萬7元

 

據了解,劉冠軍原為國家安全局總務室出納組上校組長,管理外交機密帳戶「奉天」及「當陽」,經費逾30億,未料他竟起貪念,侵占公款,新台幣1.9億餘元,除了在台灣購置房地產與股票外,也匯至國外進行洗錢,2000年8月東窗事發後,準備逮捕之際,同年9月3日劉冠軍利用情報管道潛逃出境,至今下落不明。

 

檢警調查後發現,劉冠軍夫婦2人名下資產除凌志轎車被劉找人變賣140萬作逃亡經費外,其餘贓款,包括存款1200萬、豪宅、象牙、名錶、珠寶、高爾夫球證,還有數百張聯電、華邦電、云辰股票,以及100張的台積電股票,如今資產翻漲。當年他以500萬購入的100張台積電股票,現在早已翻了好幾倍。

 

劉冠軍夫婦落跑後,國安局於2008年對劉冠軍及他的妻子孟雯華提告民事求償,對遭污走1.9億餘元求償6000萬元,但夫妻倆至今下落不明未出庭,2008年4月台北地院判決國安局勝訴,因兩人潛逃出境,只能對名下文山區房子聲請強制執行。

 

 

國安局另查出劉冠軍涉嫌將機密文件帶到中國投敵,並從事間諜活動,今年2月間將案件函送台灣高檢署,高檢署於4月23日發布通緝,並責由士林地檢署聲請沒收劉冠軍夫婦名下財產,追討不法所得。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最多僅能認定劉冠軍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內資金來源不明,無從連結他於本案侵占公有財物犯行,僅認劉妻孟雯華1998年間以3815萬餘元購買及裝潢的北市文山區秀明路豪宅,是孟使用國安局款項支票,至於去年11月15日傳喚她出庭陳述意見,也未現身,因此法院裁定將豪宅沒收、1.5億元未扣案犯罪所得也裁定沒收,不能執行則追徵其價額。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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