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6名警員涉嫌收賄貪污,新北市警局23日開鍘,遭羈押的3名警員依法停職、分局長記2次小過、2派出所長遭拔官。(擷取自Google Maps)
新北、桃園、新竹共9名警員涉嫌收賄,新北市地檢署周二(21日)將涉案相關人員帶回偵訊,其中新北市6名涉案警員3人遭羈押、3人交保。新北市警局今天鐵腕開鍘,遭羈押的3名警員依法停職,而另3人則將依偵審結果從重處分,而6人所屬的分局長、派出所長,也都被記過或調離現職。
檢調調查,北台灣多家汽車租賃業者,因客人租車時違規,車輛遭吊扣牌照,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須期滿半年才可重新上路,但業者卻不想等待半年時間,因此與涉案警員合謀鑽法條漏洞,請警員開立不實舉發單,讓「吊扣牌照」處分變成「吊銷」,這樣只要繳清罰鍰,違規車輛就可以重新申請牌照上路
新北市警局於去年10月1日接獲民眾檢舉,有警員涉嫌利用開立假罰單方式收賄,1件就可領取數萬元的酬勞,經呈報調查後,新北地檢署於前天(21日)指揮調查局、警政署、新北市警局搜索,約談樹林分局三多派出所、樹林派出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平鎮分局警備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六家派出所等涉嫌收賄的9名警員。
檢方查出,9名警員共開出多達1000多筆不實吊銷罰單,違規車輛分布廣泛,北、中、南都有,違規代辦業者也不只1家。而新北市涉案的6名警員,經新北地院開羈押庭審理後,其中樹林所黃千駿、板橋警分局信義所廖家毅、後埔所李旻翰等3人遭羈押禁見;樹林所余政宏、三多所馬宗慶、謝富全等3人分別以5萬、5萬及10萬元交保。
對此,新北市警局今天強調,遭羈押的3人立刻依法停職,另交保3人則依偵審結果從重懲處。樹林警分局前任分局長陳永昌遭記過2次,現任分局長趙家輝則因於2021年8月24日到任後發現弊端,且立即自檢清查本案,因此行政懲處將另行再議;其中樹林警分局前任分局長陳永昌遭記過2次;樹林三多派出所長李健立、板橋信義派出所所長鍾明豐則是被拔除派出所所長職務,並調整為非主管職。
新北市警局局長黃宗仁表示,後續將再嚴懲追究歷任副分局長、督察組組長、交通組組長、所長、副所長考監責任,同時也將持續全面清查是否還有其他人員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