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涉蔡英文論文門訴訟,卻因滯美拒出庭,目前遭到通緝。(資料照片/王傳豪攝)
媒體人彭文正因追查蔡英文論文門涉訟,一審敗訴。事後,他2次提出法官迴避,原因一是他認為,更一審的法官跟一審的法官相同,已違反《民事訴訟法》曾參與前審的法官應自行迴避的規定;此外,自己也在一審後向該法官提自訴,該法官恐有偏頗之虞。不過,2件迴避案皆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可抗告。
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出「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的訴訟,一審敗訴,然而二審認為程序有瑕疵,發回台北地院更審。彭文正認為,一審法官張詠惠沒有經過言詞辯論,就判決駁回,更一審卻仍然是同一法官承審,已違反《民事訴訟法》曾參與前審的法官應自行迴避的規定。因此,聲請張詠惠迴避。
對此,台北地院八庭認為,該規定是要保護當事人的「審級利益」,然而彭文正的訴訟仍是一審級別,並非「不同審級」,因此裁定駁回。
此外,彭文正指控,法官張詠惠犯下《刑法》公文書登載不實、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因此將張告上法庭,同時民事求償200萬元、要求登報道歉。彭文正表示,難以期待張詠惠審理「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案件時,不會遷怒、不貳過,也有偏頗之虞,故再次要求張詠惠迴避。
對此,台北地院一庭認為,彭文正僅空言臆測張詠惠恐有偏頗之虞,但未提出可即時調查的證據,因此無法認定法官有執行職務偏頗之虞。此外,彭未於聲請之日起3日內,提出任何可供調查的證據,因此裁定駁回聲請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