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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槍擊案二審判決出爐 寶和會主謀16年、槍手15年半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2年08月16日 13:10:00
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3槍,右手、右腳中彈。(合成畫面/館長臉書、翻攝畫面)

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3槍,右手、右腳中彈。(合成畫面/館長臉書、翻攝畫面)

館長陳之漢2020年遭槍手劉丞浩開槍打傷,劉男隨後帶槍投案,警方追查是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指揮劉丞浩開槍,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施男18年6月徒刑、劉男16年,2人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16日)改判施16年、劉15年6月。

 

2020年8月28日凌晨2點多,館長陳之漢由助理陪同步出林口健身房門口時,遭槍手劉丞浩近距離開3槍,右手、右腿中彈,送醫開刀取出子彈。

 

劉丞皓案後攜槍至派出所投案,供稱因為被館長控告性騷擾,心生不滿才會開槍,不過檢方追查發現劉丞浩是竹聯幫寶和會成員,在行兇前打了一通電話給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研判劉男受人指使,再逮捕施俊吉及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等10人。

 

 

檢警追查,館長疑因擋人財路,對方高價買兇槍殺館長,一審時槍手劉丞浩、主謀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去年7月一審判決劉丞浩16年,施俊吉判18年6月。

 

全案上訴二審,施俊吉等人仍否認犯罪,劉丞浩也堅稱是因為性騷擾案產生糾紛才犯案,二審改判施俊吉16年、槍手劉丞浩15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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