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遭新北永福派出所警無故暴打,30日至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擷自Google Maps)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江、翁姓警員,本月20日便衣追緝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54歲黃姓男子為通緝犯,雙方發生扭打,導致黃男多處受傷。黃男今天(30日)赴新北地檢按鈴,對壓制他的江、翁姓等4名警員提告傷害、妨害自由與妨害名譽。
無辜遭暴打的黃男,今天在兒子陪同下,到新北地檢署遞狀,提告無故毆打他的江、翁姓等4名警員。
黃男說,事發至今已過10幾天,打人警員一句道歉也沒有,令他相當惶恐,現在只要門口發出聲響,都怕是對方尋仇,閉上眼就想到當天的畫面,讓他不敢出門。他透露,這幾天都待在家養傷,靠律師和兒子蒐證,所幸有許多好心人士協助,他才決定鼓起勇氣到地檢署提告。
回顧整起事件,新北市三重區永福派出所江姓、翁姓警員,本月20日穿著便衣,欲追緝有槍砲等前科的41歲李姓通緝犯,此時黃男正好靠近通緝騎乘的機車,警方便向前攔阻,逼問黃男是不是李某某,見黃男反問你是誰,警方便想將人帶回派出所,黃男以為遇到歹徒,一時情緒激動將警員過肩摔,雙方產生扭打,支援警力見狀上前壓制黃男,將人上銬帶回警局才發現認錯人。
透過民眾錄下的現場畫面可見,黃男在警方追捕過程中,多次表明身分,多名員警卻視若無睹,堅持將人上銬帶走,黃男稱,像他身體如此強壯的人,都會受到如此待遇,若是一般民眾,後果恐不堪設想。現在他只盼能盡快釐清事件,完成調查。
對此,新北地檢署回應,26日收到警方移送黃男提告的案件,已分案調查,會和今天收到的訴狀併案處理。
新北市警局回覆,案發後已立即針對警員疏失部分,主動函請新北地檢署偵辦,對2名警員各記過1次、調職處分;所長連帶處分申誡2次,另三重分局一直有持續關懷黃姓民眾,積極協調後續事宜,絕不輕易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