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快艇翻覆造成2死,海巡人員沒錄影挨轟,羅智強以2016年憲兵事件管碧玲質詢的話回酸她。(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中國無船籍快艇14日越界闖入金門海域,遭海巡署人員追緝後翻覆造成2死,海巡署事後爆出隱匿碰撞的事實,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22日)表示,2016年發生憲兵搜索事件,管碧玲當時質疑憲指部在關鍵時沒有錄影,要求「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要犧牲基層,言猶在耳,他要把這句話奉送給管碧玲,是不是該用同樣的標準「管碧玲要管碧玲下台?」
羅智強指出,2016年的憲兵搜索事件,管碧玲當時質疑憲指部在最關鍵之時沒有錄影,並要求「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要犧牲基層。按照管碧玲標準,金廈海域事件,如此重大關鍵事件,竟然沒有錄影,造成各說各話,難以釐清責任!「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這句話,管主委要不要送給自己?還是要推給基層的執勤人員?
羅智強說,金廈海域事件造成2名大陸人士死亡,兩岸惡意螺旋不斷升高。當中最關鍵的,就是海巡署的執法過程有無過失。海巡署原本對外宣稱,大陸快艇是在執法過程中「不慎翻覆」,後來又說是「蛇行拒檢」所導致。直到金門地檢署調查發現雙方曾發生碰撞,海巡署才發新聞稿承認「船身多次接觸」。生還大陸漁工更對媒體說,是被撞翻。
羅智強呼籲,釐清真相是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只要拿出錄影,就可知道當時是怎麼回事,但海巡署居然說「沒有錄影」!依照《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以為函送主管機關或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之依據」。規定清清楚楚,為何沒有按照SOP?放在身上的密錄器不是標準配備嗎?
羅智強提到,2013年發生廣大興28號事件,當時菲律賓「海岸警衛隊」都還有錄影,最後成為證據。台灣還不如11年前的菲律賓?海巡署說,CP-1051 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當時高速追逐、船身接觸,同仁因專注平衡而未使用手持式攝影器材蒐證。我也就此提出書面質詢,為什麼CP-1051艇沒有配備「全船監視系統」,是經費不足?還是採購疏失?
羅智強表示,在廣大興事件時,當時的管委員怪政府對國際宣傳不力,自己製作了影片還原真相。現在管主委為什麼拿不出事發影片,為什麼讓人感到黑箱?他更要追問,為什麼要刻意隱瞞發生碰撞?管碧玲主委說,她有在臉書上提到,亡者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沒有碰撞,怎麼會有第三人責任險?」是媒體沒去跟她問清楚。有碰撞就有碰撞,管主委自己說清楚這麼難嗎?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金廈海域事件」荒腔走板、疑點重重,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一定要查明真相,有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