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涉危險物申報不實 政院修法最重可罰500萬

上報快訊 2024年03月14日 20:56:00
去年9月的屏東明揚大火,釀造百人傷亡,政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對於未申報或如實申報業者,可提高重罰到500萬元。(民眾提供)

去年9月的屏東明揚大火,釀造百人傷亡,政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對於未申報或如實申報業者,可提高重罰到500萬元。(民眾提供)

發生在去年9月的屏東明揚大火,釀造百人傷亡,也燒出部分業者未如實申報危險物品的漏洞。行政院今天(14日)通過經濟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針對未申報或如實申報的業者,罰鍰上限將提高到500萬元,同時,也將修正子法的主動申報標準及保險金額。

 

去年發生的屏東明揚工廠大火後,政院陸續送出攸關警消籌組協會,及課予業者責任相關修法,然而,因立法院屆期不續審,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重行擬具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4、第31條、第39條條文修正草案。

 

草案中規範,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違反申報規定或申報不實,主管機關可處工廠負責人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經濟部指出,草案可讓工廠負責人重視並肩負起危險物品的申報責任,以利防災及救災工作事前部署與預演,減少意外災害造成的損失。

 

 

另外,修法中也將裁處罰鍰與限期改善並行,現行條文規定,若違反申報義務時,主管機關可令其限期改善或申報,屆期不改善或未申報時才能處以行政裁罰。修法後,如工廠違反申報義務,主管機關可直接對違規工廠裁處罰鍰,同時命其限期改善或申報,加強促使工廠依法申報效果。

 

據了解,經濟部考量《工輔法》修正公布後,尚有子法修法及地方政府宣導等配套待規畫,需要適當作業期間,因此,條文中也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之;屬子法的《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的修法方向,有望朝第三責任險提高3到5倍,危險物品申報頻率有望從每半年改成每季,屆時,經濟部將與掌管化學雲的環境部合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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