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台灣政策法案」9大重點 美國對台政策最全面的調整

周昱君 2022年09月14日 18:28:00
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將於14日審議《台灣政策法》。(資料照片/美聯社)

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將於14日審議《台灣政策法》。(資料照片/美聯社)

美國參議院院外交委員會14日即將審議「2022年台灣政策法案」(Taiwan Policy Act of 2022),各界高度關注,此法案由參議員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和葛瑞姆(Lindsey Graham)於今年6月共同提出,當時外委會發布新聞稿稱,此案是自1979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以來,美國對台政策「最全面的調整」。

 

台灣政策法案」內幾項最關鍵的措施,包含在未來4年內提供近45億美元的安全援助,並將台灣指定為「北約以外的重要盟友」(Major Non-NATO Ally, MNNA);此身分對台灣身為美國的盟友而言,是一大「有力象徵」,有助於台灣在軍售、國防安全合作方面,獲取更多來自美國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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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會釋出的摘要中,進一步介紹法案的九大條款內容,簡介如下:

 

(一)美國對台政策

 

內容重申《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的立場,以推動台灣安全、維繫民主及經濟、軍事體制為目標,保障台灣海峽兩岸穩定。美國也支持台灣加入「印太經濟架構」(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IPEF),並致力於嚇阻中國侵略台灣的野心。

 

除此之外,美國將把台灣的民主政府視為台灣人民的合法代表,禁止美國聯邦政府對跟台灣政府的官方互動施加限制;原「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將更名為「台灣代表處」(Taiwan Representative Office),事實上的外交待遇相當於其他外國政府。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也將取得「代表」(representative)頭銜,跟「大使」一樣須經參院通過提名。

 

(二)強化美台之間的國防夥伴關係

 

美國將修改《台灣關係法》內關於對台軍售的範圍,從「防衛」性質擴大為「有助於嚇阻解放軍侵略行為」的武器。法案還要求美國國防部,每年應檢視台海危機爆發的風險,評估台灣的國防實力,並以「拒止戰略」(strategy of denial)為基礎提出對台灣的防禦報告。

 

此外,美國將打造一個「台灣安全援助倡議」(Taiwan Security Assistance Initiative),在4年內提供45億美元加速台灣軍力現代化。針對台灣對美的軍售要求,將以「不對稱戰力」(asymmetric capabilities)為原則展開協商;美國也會跟台灣共同推動訓練計畫。

 

美國還將進一步修改《援外法案》(Foreign Assistance Act),把台灣列為「北約以外的重要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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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制中國侵略和擴張影響力的行動

 

美國國務院應推出戰略指引和措施,協助台灣公私部門因應來自中國的假訊息、網路攻擊和大外宣,並透過AIT的「全球合作與訓練架構」(Global Cooperation and Training Framework),幫助台灣和其他價值觀類似的盟友國,共享資訊和經驗。

 

有鑑於支持台灣的國家面臨來自中國的經濟施壓,美國國務院也將祭出對中國的反制措施。

 

(四)將台灣納入國際組織

 

除了美國自身應建立政策,促進台灣加入、參與國際組織,美國常駐聯合國代表也應在聯合國發聲。另外,美國也支持台灣參與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進一步使該銀行的資金來源更多元化。

 

美國還將修改2019年的《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 TAIPEI),主張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仍需澄清,特別是針對台灣的代表身分和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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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美台之間的發展與經濟合作

 

此條款提及「美台經濟繁榮夥伴對話」(U.S.-Taiwan Economic Prosperity Partnership Dialogue),以此為基礎,強調供應鏈穩定、就業成長,以及「自由開放的印太經濟」之重要性。

 

貿易方面,美國將促進跟台灣的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 TIFA)談判,未來也將把台灣納入印太經濟架構(IPEF)。

 

(六)支持美國和台灣的教育與交流計畫

 

此條可稱為《台灣獎學金法》(Taiwan Fellowship Act),正視台灣在新冠疫情下的防疫表現,已在全球公衛發展扮演領導地位,並將積極推動美國聯邦政府員工赴台灣交流,學習中文、台灣政治和印太地緣政治,為期最長可達兩年。

 

另外,美國也授權美台文化交流基金會(U.S.-Taiwan Cultural Exchange Foundation),派學生來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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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雜項

 

此條針對美台官員往來做出進一步規範,除了將推出政策、邀請台灣官員參加高階層的雙邊或多邊論壇,還會要求美國國務院依《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詳列曾來台的美國官員和赴美的台灣官員名單。

 

此外,美國與中國的互動準則,也不應違背美國對台灣的政策立場。具體來說,此處禁止美國聯邦政府官員承認「中國擁有台灣主權」的宣稱,且聯邦政府單位與台灣官員互動時,亦不可遭施加限制。

 

(八)維持兩岸穩定的嚇阻措施

 

針對中國對台灣的文攻武嚇升級,此條稱美國總統可對中國官員、中國共產黨領導階層,以及中國的金融機構,施加制裁。具體的制裁措施可包含凍結資產,還有拒絕或撤銷簽證。

 

(九)解釋規則

 

此條指出,「台灣政策法案」內所有內容皆不可被理解為美國重建與台灣的外交關係,或者是美國政府改變了對台灣國際地位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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