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張家銘)
108年5月8日,空服員罷工投票尚未開始,公司於內部公告:「停發年終、年度調薪,罷工起三年內暫停申請優待機票,但罷工期間出勤者不在此限」,已嚴重違反《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然而,在等待勞動部裁決會審理的期間中,公司還針對本會罷工投票過程全程監控,甚至內部開始傳言已有裁員名單。長榮航空種種威嚇會員,使之心生恐懼,不敢參加工會活動之行徑,不僅違法,也嚴重破壞了勞資雙方的互信,對於解決勞資爭議毫無幫助。
工會呼籲裁決庭公正審理,也呼籲勞動部制止不斷打壓工會、不願好好協商的資方,才能讓今天的會前會順利進行,進而讓這場勞資爭議順利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