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古雷斯
●Mission 2020運動召集人
●《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前執行秘書
2015年初,歐盟成為制定後2020年限制「溫室氣體(greenhouse-gas , GHG)」排放目標的首個主要經濟體。透過承諾到2030年將排放削減到比1990年至少低40%的公約,歐盟發起了一場全球運動,當年稍晚,《巴黎氣候協定》的通過讓這場運動達到了高潮。
本周,歐盟再次有機會扛起氣候領導運動的大旗。
歐盟領導人目前正在討論聯合國氣候聯盟在即將於9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行動高峰會議(United Nations Climate Action Summit)上的對策,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希望這將成為新一輪削減溫室氣體排放(政治)承諾的開始。
歐盟委員會必須透過歐洲議會3月批准的55%減排目標,從而推動減排進程。
現在是採取大膽行動,而不是固守漸進主義的時候,因為認識到初始目標遠遠無法滿足需求,巴黎協定要求參與國每5年重新審視公約內容,各國政府已承諾強化自身目標以體現「可能的最高抱負」,而首次此類修訂將於2020年底前實施。
聯合國稱約80個國家已經表示將在2019年的峰會上擴大氣候承諾。
英國、日本、紐西蘭、智利、芬蘭和哥斯大黎加近期所發表的聲明顯示,上述政府已聽到了此一呼籲,中國和印度是世界上規模最大且增長速度最快的兩大經濟體,它們已經確認先於預定時間實現了初始目標,這意味著它們可能在未來一年深化承諾。歐盟必須抓住時機,充分利用新出現的機會,來更快的實現全球脫碳經濟。
氣候變化的科學共識突顯了自滿(complacency)的危險。
全球平均氣溫已比以前工業時代高出攝氏1度,而且仍在以每10年攝氏0.2度的幅度持續上升。一個溫度升高攝氏1.5度的世界正在不遠處等著人類;如果吾人繼續沿這條不負責任的道路走下去,那麼不可避免地將會看到攝氏2度甚至更高的升溫。
正如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 IPCC)所明確指出的那樣,經濟增長在攝氏2度的世界中將遠遜於升溫僅攝氏1.5度的世界,毋庸置疑,海平面上升、森林大火肆虐、海洋酸化和極端天氣的影響不僅將更加嚴重、更加頻繁,而且代價也將更加昂貴。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發現,要想避免最壞情況,到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必須比2010年降低45%,而後必須在2050年將淨排放減低到零,但儘管氣候學家反復警告,全球排放仍在不斷增長,其中甚至包括歐洲。就像英國和愛爾蘭議會最近所承認的那樣,在世界各地年輕人爆發抗議活動後,我們正面臨著氣候緊急狀況。
歐盟本身正在制定一項計畫,以便在2050年實現零淨排放。但儘管長期脫碳戰略頗受歡迎,但卻無法替代短期舉措,而且也不應被視為解決全球變暖的靈丹妙藥。時機就是一切,如果缺少到2030年實現全球排放減半的革命性工作,我們對安全的未來將無法指望。
幸運的是,歐盟在這方面處於領先地位。
相比2015年40%的目標,2018年制定的全新可再生能源和效率目標已經可以使歐盟順利實現到2030年45%的減排碳。更令人鼓舞的是,有可信的證據表明歐盟可以走得更遠。氣候行動追蹤機構最近的一份報告顯示,2030年前大幅降低歐盟電力部門、住宅建築、客運道路和鐵路運輸系統的溫室氣體排放,將使排放總量減少52%。
重要的是必須牢記,追求更雄心勃勃的減排目標並不意味著增加負擔。恰恰相反,它將為經濟復興、改善生活品質和減輕目前困擾5000萬到1.25億歐洲民眾的能源貧困有所貢獻。氣候行動跟蹤報告顯示,到2030年,符合攝氏1.5度升溫目標的減排工作(尤其在風能和太陽能領域)可創造出35萬個工作崗位。
如果不是歐盟在制定早期目標及協助彌合外交分歧方面發揮領導作用,我們也不可能在2015年簽署巴黎氣候協議。現在到了關鍵時刻,這意味著歐洲必須再次挺身而出發揮作用。
(原標題為《Europe Must Answer the Climate Call》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