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基於「一中」 46名台籍電信犯強制遣送中國 

上報快訊/孫靖媛 2018年12月07日 13:45:00
法務部表示,對於中國一再罔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遣送台籍嫌犯至中國的作為,甚感遺憾。 (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法務部表示,對於中國一再罔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遣送台籍嫌犯至中國的作為,甚感遺憾。 (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柬埔寨政府6日配合中國政府,將逮捕的46名台籍電信詐欺嫌犯強制遣送中國。對此,法務部回應,對於中國一再罔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遣送台籍嫌犯至中國的作為,甚感遺憾;中國此舉並無助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打擊。

 

中國公安部派出廣東警方工作組,今年10月赴柬埔寨與當地執法單位聯手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中國駐柬埔寨大使館支持下,11月26日聯合柬警方統一收網,一舉搗毀位於柬埔寨金邊、茶膠等地的3個詐騙巢穴,逮捕235名嫌犯,其中包含46名台籍嫌犯,全都在6日一同押解到中國。

 

外交部日前透過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第一時間掌握,柬埔寨政府6日配合中國政府,將我國籍電信詐欺嫌犯強制遣送對岸,即指示駐處派員赴柬埔寨全力交涉,要求進行領事探視,並敦促柬方依法秉公處置、提供台嫌司法救濟管道。

 

不過,柬方基於「一中」原則及迫於中方壓力,禁止我方探視國人,並配合中方要求,將台灣嫌犯強制遣送至中國。外交部對此深表不滿,並已指示駐胡志明市辦事處向柬埔寨表達政府嚴正關切與深切遺憾。

 

法務部7日指出,台灣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本有管轄權,且為有效打擊此類犯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已於2017年4月19日修正後公布施行,電信詐欺行為除可依據刑法第339條之4論處加重詐欺罪外,亦可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集團成員追訴處罰,且檢警單位近年來面對不斷翻新的詐騙手法,早已具備成熟且精良的偵辦技巧,已成功追訴多起重大跨境電信詐欺犯罪集團,並經法院科處重刑。

 

法務部強調,台灣已有完備制度及優秀檢警人員,可打擊此類犯罪,只有兩岸透過司法合作管道,共同偵辦,才能緝獲幕後主嫌及金主,以徹底瓦解詐騙集團,將打擊此類犯罪之效益發揮至極致。呼籲中國不應再以各種理由,作為台籍嫌疑人逕行遣送至中國的藉口。(賴內閣確定將總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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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法務部 電信 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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