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回憶錄:念茲在茲要記下的輝煌

李怡 2022年03月08日 00:00:00
言論自由輝煌時期,作者參加香港電台活動,旁為廣播處長張敏儀。(圖片由作者提供)

言論自由輝煌時期,作者參加香港電台活動,旁為廣播處長張敏儀。(圖片由作者提供)

經過麥加錫黑暗時期,美國法院給予言論自由較高地位,那時多數法官認為,凡是遇到與言論自由相抵觸的情況,都應該首先考慮言論自由。在六十年代民權運動期間,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有一批黑人民權領袖,在《紐約時報》刊登廣告,控訴蒙市警察對那裡的黑人實施種種暴行,當中有些敘述與事實不符。蒙市警察局長認為這是對他個人的誹謗,於是向刊登廣告的黑人和《紐時》提出控告,案子鬧到最高法院,結果法院判《紐時》無罪,理由是:對公眾事務辯論,批評政府官員,是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主要精神;在自由辯論中,錯誤在所難免,應該給言論自由留下允許搞錯的空間;如果要言論必須與事實相符的話,那麼很可能使原來想要說話的人不敢說了,因為他可能覺得不能在法庭上證明他說的話是真的,或者覺得惹不起上法院的麻煩。

 

因此,言論涉及誹謗可以起訴,但政府或官員起訴報刊或人民的成功機會較低。同樣,當權官員也不能與一般人民那樣享有言論自由,因為他說話就是實行權力的一部分,比如財經官員不能像一般人那樣評論股市,官員亦不能隨便批評某機構或媒體,因為那就意味是行使權力的先聲。

 

自從結束麥加錫黑暗時期後,連串案例使美國真正實施以「明顯、立刻的危險」作為言論是否享有自由的唯一戒律。由此而使整個社會的每個人都能夠自由、大膽去發揮潛能,社會的新構想、新創意不斷湧現,使美國在科技、經濟和文化創意等方面領先全球。

 

香港在二戰後,於困境中,也是因為言論自由激發企業界和流行文化,得以各顯神通,懂得走位,懂得變通,某些工業曾經在國際佔領先地位,流行文化更在亞洲獨領風騷。

 

言論自由的好處在於讓每個人可以發揮潛能,如果言論自由受到限制,每個人都只能政府說什麼就跟著說什麼,那就什麼新構想、新創意都提不出來,社會頂多只能夠靠低價勞工,和移植甚至偷取別國的技術去發展了。社會不會有活力。

 

言論自由的另一好處是可以讓政府知道民怨所在,及早採取糾正、補救的措施。永遠不要忘記阿克頓勳爵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即使最好的掌權者,他或他屬下的政府各部門,有時都覺得有些事要隱瞞或欺騙人民,因此布萊克大法官說,「出版工作的最大責任就是防止政府任何部門欺騙人民」。即使沒有欺騙人民,政府也一定有不足之處,最精明的主管都未必看到,廣大社會輿論會指出。1999年香港主權轉移兩年,香港電台邀約了台灣駐港代表講了一篇「香港家書」,解釋當時台灣李登輝提出的「兩國論」,受到香港左報和親共人士排山倒海的攻擊,時任廣播處長的張敏儀表示,在香港人人都有言論自由;時任政務司司長的陳方安生則強調言論自由可使公眾提出政府各部門看不到的缺失。

 

言論自由的另一好處是社會的安全活門,公眾可以通過言論發發怨氣,社會怨氣若得不到發洩,往往會造成社會撕裂,或使怨氣化為破壞性行動。

 

幾十年來,我都以美國新聞自由的實踐為榜樣,信奉《紐約時報》的座右銘:「所有適合刊載的新聞」(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即不會因為任何非新聞的原因,不刊登適合的新聞。然而,近幾年發現有了變化,美國許多主流媒體都不去刊登他們認為「政治不正確」的新聞,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甚至在選舉中政治歸邊。將近100年前中國報人張季鸞提出的「不黨、不賣、不私、不盲」,現時新聞事業包括網上媒體竟然大倒退。2016年美國大選,幾乎所有主流媒體都做了希拉莉的啦啦隊,有媒體預言希拉莉有93%的勝選機率,結果翻了盤。2020年大選主流媒體也全面向民主黨歸邊,對亨特·拜登的醜聞不但不報導,連向拜登提出詢問都避免。又刻意不刊登時任總統的川普的講話。完全違反「所有適合刊載的新聞」的原則。

 

過去美國人對媒體有極高信任度,到2017年,蒙茅斯大學(Monmouth University )所作民調結果,有67%的美國人認為傳統媒體報導假新聞,到2018年這個比例增加到77%。

 

什麼原因導致這樣的淪落?我相信一是由六十年代延續的追求自由、平等的思想,發展到社會多元化後,將各種反歧視、促平等置於壓倒自由的不可觸碰的「政治正確」地位,這種違反開國元勳傳統的名為進步、實是極左的思潮主導了學術界與媒體;二是中國因素, 中國的利益和對美國各界的金錢誘惑,使人性的貪婪蓋過了道德原則和職業操守。

 

我一生追求的言論自由,在幾乎全球挫敗。我一生從事出版事業的地方的新聞淪落,就更不用說了。這促使我更念茲在茲地要把言論自由曾經帶來的輝煌,記錄下來。我深信掩蓋事實,就是掩蓋真理。強權得逞,但強權永遠不能代替真理。(失敗者回憶錄95)

 

※ 作者為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家、專欄作家。1970年曾創辦雜誌《七十年代》,1984年更名《九十年代》,直至1998年停刊。近年在香港蘋果日報撰寫社論、專欄,時常批評當道,立場反共。李怡近年移居台灣,持續發表他個人的「失敗者回憶錄」系列文章,本報從第91篇開始連載,前90篇則連載於《風傳媒》。

關鍵字: 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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