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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應被唾棄 公民負有全責

假設當年歐陸民眾出於人道主義,能夠為猶太受難之民至少提供小規模的各式援助,歐陸猶太人也不會幾乎被斬盡殺絕。(維基百科)

假設當年歐陸民眾出於人道主義,能夠為猶太受難之民至少提供小規模的各式援助,歐陸猶太人也不會幾乎被斬盡殺絕。(維基百科)

人類千年「輪回史」通過反復無常的事實經驗證明人之醜陋本性根深蒂固,明知違背天意但仍依舊圖謀不軌且死而不悔,「人神同等」之欲望早已如同走火入魔般紮根於人心最深處,並且持續蔓延擴散至保衛理性的最後一道防線,即天賜良知。

 

眾所周知,「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君王」(IESVS NAZARENVS REX IVDAEORVM)這一名號是兩千年前視己為「文明中心」及「永恆帝國」的羅馬出於政治需要「賦予」勇敢站出反對暴行之人的「永恆標籤」。令人諷刺的是,時隔近四百年後,出於同樣的政治需要,「偉大」的羅馬將原先由自己親自所定性的「人民公敵之猶太王」奉為「永恆帝國」的精神支柱,可見國之信仰並非奉民之所意,相反是循權之所需。

 

當今,讓人感到憤怒且極度擔憂的是,人類始終未在所屬千年「輪回史」中吸取到影響後世長遠福祉的「關鍵教訓」,即勿忘人命關天且人性之本,永恆屬天外之物,任何違背天意之行終將受報,物極必反。俄烏戰爭作為現階段人類「肆虐史」的延續是進行再反思的核心關鍵之所在,絕不可視其為單一的地緣政治事件或大國博弈。

 

人性視角反思「永恆」與「無限」

 

永恆自始至終都只屬於上帝,萬事萬物隨時而變,一切的一切終將必變,時間所賦予的必將奪回,唯一不變的是對無限的嚮往與渴望,以及沉浸在貪婪與恐懼中難以自拔的妄想,所謂軍功偉業均建立在無休止的輝煌基礎之上,並被披上毫無瑕疵的文明外衣,進而持續變本加厲地逆流而上,但卻無論如何都無法超越看似無與倫比的自我,最終不可避免地淪為歷史且靜靜地見證物歸原主的自然定律。

 

明知故犯是人之本性,也是使其落入萬丈深淵的原因之所在。在人類歷史長河中,英明並非為起始,修正始終是延續,成功並非為必然,失敗則恰恰相反。因此,智者始終都停留在以反思為核心的自然語境當中,退而求其次,享受有限生命與大自然所賦予的每一寸光陰,並且在探索生命之意義的同時自悟其奧妙,默知人生之真理後隨之遠去,毫無悔意。

 

人類從來都不具備如同上帝般的造物之力,但卻擁有利用萬物利己的本能。可是,這一本能在無知與自私的驅使下,如同毒液注入般使人迅速墮落且迷失方向,不知何去何從,對錯難辨。正如「亞當背約」,天真與衝動是使生活陷入萬丈深淵的罪魁禍首。但在此過程當中,罪孽最深的是煽動誘惑之人?還是迷信誤道之人?或者是如同羔羊般的隨即順從之人?

 

致使人類終身背受原罪的原因,歸根結底並不僅僅是源自於自身的貪婪與妄想,而是因此而產生的食言與違約,即背信棄義。假設,夏娃(Eve)與亞當(Adam)即便心存貪念,但始終遵守承諾拒觸「禁令」,那人神之約是否會伴隨時間的推移進行修改呢?最終,人類竊取了「禁令」中明確規定不得觸碰的「智慧」,並隨即遭受上帝懲罰與「封堵」,其目的是避免「永恆」被貪得無厭且無法無天之徒所「濫用」。

 

因此,呈現在萬眾眼前的世間現實之寫照則證明上帝作為造物主始終是仁慈的,但人類卻相反是絕對殘酷的,其原因是人根本且永遠都不會具備如同上帝般的造物之力,因此萬物萬靈之利與弊均取決於人之所需,而非上帝所指。

 

遲來的「真相」與不可告知的「事實」

 

為何國際社會不在「水晶之夜」(Kristallnacht)發生前後第一時間譴責並制止德意志第三帝國(Third Reich)所明目張膽開啟的兇殘暴虐,相反卻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且接近尾聲之際才宣告這一「人間地獄」的存在?

 

假設納粹德國當時未以武力全面挑戰國際秩序,那國際社會是否還會在「太平盛世」期間毫無顧忌地揭穿其暴行,並且公佈於眾?假設當年盟軍未曾從東西兩線同時長驅直入至「帝國心臟」,數不勝數的奧斯維辛(Konzentrationslager Auschwitz)是否會徹底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並隨即轉型為有利於愛國教育的「絕佳題材」,進而將其升格為民族精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代代相傳且引以為榮?

 

同樣,假設納粹最終與國際社會達成妥協,那後人是否還能夠得知猶太人最終解決方案(Final Solution to the Jewish Question)的存在?沒有紐倫堡審判(Nuremberg Trials)的人類歷史將會如何被續寫?上百萬因此家破人亡的猶太公民是應該在納粹「法治」之下哀嚎認命?還是應該寄希望於與納粹達成妥協的國際社會為其「救贖」?假設戰後猶太民族未能在以色列建國,那「嗜血者」還會主動向其「賠禮道歉」且認錯悔改嗎?所有疑問的答案均因人而異,但須以人性視角出發,且憑天賜良知進行判斷與反復思考,其前提是獨立的個人理性還尚未磨失。

 

暴君應被「唾棄」 公民負有「全責」

 

當納粹德國全面對猶太民族進行史無前例的種族滅絕時,其責任難道真的僅僅限於權力上層制定者與執行者嗎?事實證明,納粹屠猶慘案遍佈於全歐陸各佔領區,而非僅僅限於德意志本土,其所到之處不分男女老幼一視同「忍」,地毯式捕捉手段可謂精準,讓人不禁想到迫害猶太人的難道真的只有納粹黨衛軍(Schutzstaffel)與蓋世太保(Gestapo)嗎?

 

假設當年生活在歐陸的千萬民眾出於人道主義,能夠為無辜的猶太受難之民提供極為有限的小規模各式援助,協助其逃亡或者隱姓埋名,那納粹也不會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將歐陸猶太人幾乎斬盡殺絕,即使其再「無比萬能」也不止於此。歸根結底,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National Socialist German Workers' Party)是多數德國選民在當時的選擇,其發展土壤是國家公民,因此「日食」的出現並非偶然。

 

※作者為哈薩克國立大學經濟科學碩士,曾任哈薩克國立大學經濟與商業高等學院教師

關鍵字: 納粹 猶太人 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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