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社會語境下 一個運動員就應拿出成績才對得起「我們」

維舟 2024年08月07日 07:00:00
在中國社會語境下,一個運動員會陷入道德兩難:接受任何組織出錢培養,就得去實現組織的目標,沒有「為自己而戰」。(圖片取自微博)

在中國社會語境下,一個運動員會陷入道德兩難:接受任何組織出錢培養,就得去實現組織的目標,沒有「為自己而戰」。(圖片取自微博)

巴黎奧運會男子體操個人全能決賽,中國選手張博恒帶著一身傷病上場,艱難拿下一枚銀牌。下場後,有人驚喜地看看,他訕訕然說:「銀牌就不掏了吧。」

 

他已經做得夠好了,沒人能指責他,但這番話卻隱約透露出他的自責,仿佛一個考了95分的懂事孩子,覺得自己辜負了家長的期待,原本他「應該」考滿分的。

 

他這番話讓很多人為之心酸、感動,銀牌難道還不夠?但話是這麼說,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丟了金牌,還想得到國人諒解,那可沒那麼容易。

 

在男子體操團體決賽因蘇德煒的嚴重失誤丟金之後,有一種論調值得注意:中國體育的體制與國外不同,運動員是納稅人出錢、國家培養的,因此,別談什麼「成績好壞都只是他們個人的事」,他們就應該拿出成績才對得起「我們」,如果誰不行,那就換個能行的上。

 

這話有道理嗎?這麼說吧,那其實是把運動員當成了奪金的工具人。按照這一邏輯,重要的是實現奪金的目標,誰行誰上,「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因為失敗是不可接受的。

 

別看這用上了「納稅人」這樣的新潮話語,但那背後潛藏的其實並非納稅人意識,而仍然傳統的恩報觀念:一個人只要受了恩惠,就永遠無法獨立于施恩者,而必須竭盡全力來報償,因為根據這種社會交際原則,對方已經「購買」了他的服務,那他就應該去為對方賣命。

 

我之前就曾注意到,如今的家長在合理化自己控制欲時,採用的是經濟支配的邏輯:我出錢了,所以我有權知道孩子的成績——甚至,如果你的表現達不到我的預期,我還能以「撤資」來威脅。雙方都心知肚明的是,孩子努力讀書,其實是在實現家長這個「出資人」的目標。

 

問題也就在這裡:既然如此,那麼目標的設定通常就是「誰出資,誰說話」,很難考慮到你的實際情形,尤其是那些望子成龍的家長,很難接受自己投入巨大的成本,孩子的成績卻不如預期——哪怕對孩子本人而言已經盡力了,但並不能讓家長滿意。

 

怎樣才叫「盡力」,是很難量化的,那其實就是中國式管理中經常強調的「態度」。我曾訪談過一個家長,他無視自己讀初中的女兒已經壓力巨大到影響成績這一事實,再三強調她成績不好是態度還不夠端正。在這次蘇德煒失手後,也有很多人辯稱,不是要指責他丟金,而是他根本就沒努力拼搏,但問題是怎樣才算「努力拼搏」了呢?

 

在結果導向之下,唯有成功者才能被完全免於追責,就像你只有考滿分,家長才沒話可說,甚至只要你沒考滿分,就總覺得你還沒盡力,是不是還有餘力可挖。

 

這種邏輯盛行於中國社會,太多人習焉不察,因為這就是我們從小浸染在其中的家長制基本邏輯。一些粉絲不容許喜歡的明星在觀點立場上有別於自己,理由也是覺得仿佛是自己「出資養了你,你就得聽我的」,雖然他們有時反感家長這麼對自己說話,轉頭卻又用同樣的邏輯去控制他人。

 

總有人強調,「你要為自己而戰可以,那你就自己養活自己」,這話其實就是中國家長對那些叛逆的孩子常說的,「有本事你別靠我養活」,且不說這能不能做到,就算做到了,也無法逃脫指責。

 

日本乒乓球選手早田希娜這次斬獲一枚奧運女單銅牌後,激動落淚,那是她多年努力之下來之不易的獎牌。熟知日本社會的徐靜波解釋:在日本,運動員的訓練與培養純屬於個人行為,只有在遇到重大國際比賽時,國家需要選拔一些運動員組成「國家隊」時,政府才會通過全國選拔賽來選拔優秀選手參加集訓,這集訓和參賽的錢才是政府掏腰包。所以,日本沒有國家出錢從小培養 「職業運動員」的制度。即使像早田希娜,已經多次代表日本參加國際比賽,並取得了冠亞軍成績,但是,她平時的生計,是靠企業養的。

 

像她這樣,倒是不靠國家掏錢養著,但如果按照中國社會的邏輯,她靠企業養著,難道不需要去為企業賣命?不然企業出錢養她又是圖什麼?

 

那如果不靠企業養活,完全是自己養活自己呢?我曾以老運動員倪夏蓮為例,認為她是真正在「享受體育本身」,但有人留言爭辯:別的我都贊同,但用倪夏蓮來做例子,卻是極大的諷刺。在我看來,倪根本就不是在享受體育,而是跟國人一樣,在利用體育爭名奪利。

 

她當然知道自己根本拿不到奧運獎牌,但為什麼還是要執著參加奧運會?因為對她來說,能參加奧運本身就是勝利了。畢竟整個盧森堡都沒人能跟她競爭,所有的贊助和資源都給了她。

 

如果她真的喜歡體育、喜歡乒乓球,她就應該把精力放在培養年輕人、推廣乒乓球這項運動上。如果還不信,可以去看看她的抖音和小紅書,完全就是在販賣情懷,收割流量,都已經開始直播了。

 

在此,「享受體育」被看作是一種道德上純粹的活動,必須不含任何功利目的,完全無私地獻身於運動本身,你執著於參加奧運會就不對,試圖出名就更不對了。

 

這樣,在中國社會語境下,一個運動員會陷入道德兩難:接受任何組織出錢培養,就得去實現組織的目標,沒有「為自己而戰」一說;但如果你真的想自己去從事這項運動,那你又得無私忘我,就算你有了點名氣和收入,還會被指責是不夠純粹。

 

真的太累了。運動員不是奪金的工具人,不是道德楷模,也不是神,他們只是和你我一樣的人。承認這一點有那麼難嗎?容許他們為自己而戰吧。

 

※本文轉載自《中國數字時代》/原標題:運動員不是奪金的工具人

關鍵字: 中國 奧運 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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