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法方向為「一禁一開」。(張家銘攝)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中,禁止電子煙、卻開放加熱菸的立法方向,引起各界熱議。不少專家學者也對政府如何擬定新興菸品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提出建議,認為應讓國人有足夠資訊來判斷到底紙菸和新興菸品有何危害差異,在採納他國的新興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結果時,要考慮族群差異、國內政策等因素,以最實際可行的狀況,來制定規範。
國際上,英、美、紐等國皆允許提交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後、已被證明比紙菸危害低的新興菸品上市販售,藉此保障國民健康。英國採用上市前通報,必須於6個月前向英國藥物及保健產品管理局(MHRA)提出申請、註冊。紐西蘭則是在主管機關與新興菸品的製造商、進口商、零售商等業者會面討論後,制定可行且明確的審查流程及評估內容,在上市銷售前3個月提出申請、註冊,菸品必須符合政府所規定的安全要求才能獲得核可,且必須每 12 個月更新一次資料,否則將失去資格,更在今年2月公告業者僅能銷售核可的不燃燒菸品,全力遏止未經安全保障的產品流竄市面;歐盟亦是採用此機制,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在美國則是上市前事前許可、申請審查,時長超過兩年。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表示,根據國家衛生院公布的「新興菸品健康危害研議」,新興菸品上市至今約10年時間,缺乏長時間的研究,尚無法確定使用者罹患癌症跟新興菸品有絕對的關係。就她身為醫護人員的背景與專業,她認為台灣應建立自己對菸品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而國衛院應該可以檢驗出電子煙釋放的菸霧有哪些成分,這些微粒對氣管與肺部是否會造成傷害。
「民眾黨團的立場始終都是將國民健康放在首位,無論是傳統紙菸、加熱菸或電子煙,若要開放就一定要嚴格審查。」蔡壁如說明,以美國FDA為例,若該新興菸品上市可能降低現有菸品使用者戒菸的可能性,提高非吸菸者使用菸品的可能性,就有可能駁回該產品的申請。換言之,即便開放新興菸品,台灣也只允許比既有菸品傷害性更少、尼古丁成分更少的產品上市。
針對台灣未來應如何建立新興菸品風險評估,臺北醫學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莊凱任分析說,做健康風險評估是一件好事,因為世間萬物沒有百分之百健康或不健康的東西,像喝水很健康,但喝過量也不好。
莊凱任也提到,只是台灣建立自己的健康風險評估還需要一段時間,若有修法上的急迫性,或許可以先參考英國、紐西蘭、歐盟、美國等先進國家做的風險評估報告與法規,並要求廠商提供產品的成分與毒性資料,再參照我國的民俗風情做調整,提出使用與販賣上的限制。只要政府制定申請認證的流程與法規來管理新興菸品,就能避免走私、私自製造或不肖商人添加有害成分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