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大學前少校浮報公款還向廠商索賄 二審考量繳回犯罪所得減判3年半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4月19日 20:40:00
國防大學前少校曾憲志任內涉嫌浮報公款,貪污近百萬。(取自國防大學臉書)

國防大學前少校曾憲志任內涉嫌浮報公款,貪污近百萬。(取自國防大學臉書)

國防大學前少校採購官曾憲志,涉於任內利用小額採購案,製作假公文,向校方浮報公款長達3年、總額近100萬元,另額外向業者收賄17萬餘元。一審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8年6月徒刑,二審考量曾男繳回犯罪所得,今天(19日)改判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曾男是憲兵出身,時任國防大學總務處少校採購官,負責小額採購與後勤等業務,在國防大學率真校區主管環境清潔等委外勞務工程採購案,並對10萬元以下的小額採購案,有能直接找廠商議價的權限。

 

2014年7月間至2017年10月間,曾男透過廠商提供不實估價單、盜刻不知情廠商的印章等手法,浮報採購量、施作次數,再製作請購單、結報簽辦單等假公文,向校方浮報數千至數萬元公款,詐領工程價金事後更會向廠商索賄。

 

 

曾男虛報的名目各式各樣,包括木樁支架、花卉植栽、有機肥料、地板打蠟、驅蟲滅鼠、阿里山茶葉都有,不法所得近百萬元。不僅如此,曾男還有次只有56箱衛生紙需求,竟浮報至206箱,由於對帳被發現短少,他才急忙補齊數量,並因此遭起疑。

 

2017年8、9月間,他故技重施,浮報修剪、清理校區樹木的派車數量,不僅偽造清運文件,自己更冒用官兵簽名,欲詐領74萬8千元,終於被國防大學抓包,將他送辦;而曾男到案後,又被查出向廠商收賄17萬餘元。

 

曾男承認絕大多數犯行,僅爭執幾件實拿金額。一審時,法院認定曾男利用職務機會,浮報或虛構名目,以詐取公款,雖認罪並繳回30餘萬犯罪所得,仍依《貪污治罪條例》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重判8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至於3家廠商計5名共犯,則因認罪並繳回50多萬元犯罪所得,各被判刑1年到2年,並各緩刑4年到5年,尚未來得及上訴就已定讞。

 

曾男已因此案被軍方汰除,目前從事外送工作養家。二審時,律師為曾男求情,希望判處緩刑,給予其自新的機會。高院合議庭表示,審酌他認罪且有悔意,且歸還全數犯罪所得,量刑基礎已有變動,因此改判3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不過,判刑超過2年,依法不得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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