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許銘春25日表示,對於輕症居家照護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可望放寬解釋處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針對居家照護是否能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25日)透露,居家照護有點「類住院」概念,將與行政院討論後放寬處理,最快這周定案。
針對輕症在家的勞工,可能領不到勞保傷病給付,勞動局先前回應,必須要有住院、醫療照顧證明,才可以申請給付。
不過,許銘春今天(25日)出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11年度預算凍結案,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現在政策是要讓輕症者在家,那麼就該放寬勞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否則勞工可能寧願選擇到醫院治療,或是隱匿病情,這些都是我們不樂見的。
對此,許銘春回應指出,過去認為居家照護並沒有診療行為,不符合勞保傷病規定,且也與住院給付的要件不符,但是居家照護有專人視訊送藥、確認病況,有點類似「類住院」概念,目前會朝向放寬解釋來處理,已經向行政院報告,應該這周就會有結果。
許銘春坦言,居家照護是過去沒有過的案例,現有勞動法受到挑戰,站在勞工立場以及協助度過疫情,勞動部會朝向放寬處理。至於,財源部分是否要用現有勞保基金,還有待討論。
許銘春說,勞工染疫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都是職場傳染,雇主可以不給付薪資,但勞工因為居家隔離10天沒有收入,很需要政府協助。
許銘春進一步說明,勞保屬於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不同,各項給付都有一定的要件,需要考量社會公平性還有共同負擔保險、被保險人的權益,善用有限保險資源,勞工若因傷病無法工作,勞動局當然有責任給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