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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控告李登輝、劉泰英背信 罪證不足、已過時效不起訴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2年06月08日 13:39:00
中廣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賤賣帝寶土地與高買大樓,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不過檢方8日將2人全案不起訴。(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中廣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賤賣帝寶土地與高買大樓,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不過檢方8日將2人全案不起訴。(資料照片/李景濤攝)

中廣2019年被行政院黨產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遭追討新台幣77.3億元,其中豪宅帝寶所在的土地,被追徵67.3億元。引發中廣董事長趙少康不滿,控告前總統李登輝、前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賤賣帝寶土地與高買大樓,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罪,不過檢方認為全案犯罪嫌疑不足、已過時效、李登輝已過世,今天(8日)2人全案不起訴。

 

趙少康當時出面表示,1988年到2000年間李登輝、劉泰英等人被掌理國民黨經濟投資,主導帝寶中廣總部土地買賣,他在2006年購買中廣股權時,中廣已與國民黨沒有瓜葛,沒有涉及資產部分。若要追徵出售帝寶土地的得利,應該要向國民黨追徵,而非現在的中廣。

 

 

中廣同時對李登輝、劉泰英提出背信罪告訴,中廣指控時任李登輝與劉泰英1999年出售北市帝寶旁的仁愛路土地疑似賤賣,並高價購買松江路大樓、林森路大樓,懷疑其中賣地獲利,有2.9億元被捐給由劉泰英擔任院長、李登輝為榮譽董事長的台灣綜合研究院,損害中廣權益。

 

經過台北地檢署調查,關於中廣指控帝寶土地遭賤賣一事,劉泰英已在2011年獲判無罪確定;此外,檢方另調查中廣售地案的金流,也沒有發現異常。檢方認為,全案犯罪嫌疑不足、李登輝已過世,且中廣指控的犯罪事實發生於1999年間,超過舊法《證券交易法》背信罪的追訴權時效為10年,中廣於2019年提告時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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