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倫會今召開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未審先判 具狀申請迴避

上報快訊/黃昭妍 2022年07月27日 12:42:00
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27日澄清論文案2大點。(張哲偉攝)

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27日澄清論文案2大點。(張哲偉攝)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風波尚未平息,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今天(27日)將再度開會討論。林智堅的委任律師黃帝穎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聲明,針對蘇宏達教授過去曾言本案是「醜聞」,涉及未審先判、先入為主,律師團已在昨天提出正式具狀申請迴避。另外,有媒體人傳言林智堅至台大檢舉余正煌同學抄襲他的論文,這部分「並非事實」。

 

律師黃帝穎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表示,蘇宏達教授22日曾透過台大社會科學院辦公室,向台大社科院博士、碩士、學士等學生發表內部信件,指稱林智堅論文抄襲案是「醜聞」, 表示「這個醜聞也再次提醒我們誠實丶紀律和榮譽的重要,各位一定要謹記在心」。黃帝穎表示,由於這部分涉及未審先判,先入為主,根據台大學倫要點、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足認偏頗,因此律師團已在昨天依法提出正式具狀申請迴避。

 

另外,黃帝穎澄清,媒體人黃揚明日前爆料林智堅去台大檢舉余正煌同學抄襲他的論文,但這「並非事實」,律師團也未對其他部份及余同學提出任何檢舉。

 

 

 

黃帝穎指出,台大學倫要點中有提及組織程序要秘密處理,因此林智堅一直都遵守此規定,包括他在發信通知開會等等,都列為密件。但媒體竟率先揭露,出現「選擇性放話」,不符合台大學倫要點,也會研議這部分是不是有咎責的可能。

 

至於今天林智堅本人未出席台大學倫會,黃帝穎表示,必須先審理迴避,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出席。而余正煌會不會出席解釋自己沒有抄襲、陳明通老師是否出席,黃帝穎表示,這部分沒有掌握,律師團最基本的就是尊重法治,但竟出現誰出席、誰不出席的報導,是非常嚴重的程序瑕疵,因為台大學倫要點並不允許這樣的「選擇性透露」。另外,黃帝穎聲明,由於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先入為主、未審先判,因此必須迴避,若他決議不迴避,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33條的規定提起覆決,提出救濟。

 

至於今天開會會不會將原本的書面資料遞過去,黃帝穎表示,在程序上會依法具狀申請迴避;另外,對於陳述意見的內容,公證書是一個重要的證據,因為《公證法》的規定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林智堅早於2016年2月1取得論文的內容,本身沒有抄襲的問題,也具狀送給台大社科院,盼後面有公正客觀、合法的委員會做實質的審理,唯獨現階段上還有程序瑕疵存在,因此目前只能先提出實質的內容,包括公證書等法律上具有效力的內容給台大。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