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型」成關鍵證據!林金貴涉槍殺運將 3度逆轉無期改判無罪

上報快訊/洪子凱 2022年08月30日 16:45:00
林金貴被控2007年涉嫌殺害小黃司機,被判無期徒刑,經過審理30日在獲無罪,激動到說不出話。(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林金貴被控2007年涉嫌殺害小黃司機,被判無期徒刑,經過審理30日在獲無罪,激動到說不出話。(取自冤獄平反協會臉書)

高雄鳳山區2007年發生計程車司機槍殺命案,遭控兇手林金貴201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不過他始終堅稱自己是無辜的,在冤獄平反協會協助一度逆轉改判無罪。不過後來又遭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2020年再度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林金貴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再度撤銷判決,發回更審,更二審今天(30日)上午宣判,撤銷原判決,改判林金貴無罪,上演3度逆轉戲碼。

 

全案起於2007年5月9日,高雄鳳山區發生計程車司機槍殺命案。林金貴被指控在2006年因竊盜罪出獄後,以非法方式取得手槍,並在2007年5月9日搭乘王姓計程車司機的車時起了殺機,從右後座持手槍朝王姓司機頭部右側擊發後逃逸。林金貴因被3位目擊證人指認,又無法提出不在場證明,被依殺人罪送辦,2010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不過,林金貴在入獄後卻從頭到尾喊冤,認為自己是無罪的。在冤獄平反協會及姊姊的奔走下,提出林金貴案發前的大頭照,證實他與兇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並提出多項相關新事證,於2017年4月高雄高分院裁定再審釋放,被關押3116天後重獲自由。

 

 

全案由高雄高分院再審,2018年8月逆轉判處林金貴無罪,但最高法院當年底就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審後,2020年12月3日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事實部分仍有待釐清,因此再度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經過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其關鍵仍是林金貴於案發當時是否蓄髮,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林金貴在2006年12月假釋出獄,根據調查以及林金貴所提供的資料,林的髮長都在耳上,並未掩蓋雙耳,經高雄榮總鑑定頭髮生長速度,案發當下林金貴不可能頭髮長到攝像機拍下的長度,認定林金貴不可能是影像中的人。

 

至於目擊證人的指控,合議庭認為現場邱姓、潘姓證人為案發後5個月才指認林金貴為兇手,程序未符合相關規定,可能受「凶器聚焦效應」等條件影響,或者被暗示而記憶遭受污染,做出錯誤指認,加上林金貴在案發後1小時5分手機訊號顯示距離凶案地點77.5公里的台南佳里,考量車程當下情境,林金貴不可能在案發後1小時5分內,就駕車返回台南市佳里區,認定林金貴具備不在場證明。30日再審更二審高雄高分院宣判,林金貴無罪。可上訴。林金貴到場聽到判決後,內心相當激動,走出法院更久久說不出話。

關鍵字: 林金貴 殺人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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