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近來風波不斷,前董座陳建平今又發表聲明,指NCC延後與他的約詢指為先處理《鏡電視》上架申請。示意圖。(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鏡電視》近來風波不斷,不僅董事長裴偉遭踢爆領千萬顧問費,更傳出欺瞞NCC、府院介入執照申請等醜聞,而曾對裴偉提告詐欺、背信的《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今天(27日)也指控,NCC日前突然通知將與他的約詢延到10月以後,他後來才知道,原來是為了先行處理《鏡電視》上架申請案。
陳建平表示,NCC本來與他約好明天(28日)要針對《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爭議部分做約詢,沒想到卻臨時通知取消,要延期至10月過後,後來他才得知,原來NCC明天邀請系統業者審查《鏡電視》申請上架86頻道的一案,讓他恍然大悟,原來取消約詢是為了先行處理《鏡電視》相關案件。
陳建平今天也發出聲明4點聲,完整聲明如下:
一、本人於今年3月4日,遭鏡電視董事會以非法且粗暴之方式解除董事長職位,此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及程序正義之董事長解任爭議,目前仍由NCC審理調查中。針對董事長改選之重大爭議,NCC已多次明確表示,有關負責人之變更,依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條規定,應先獲NCC核准後始生效力。迄今為止,NCC仍未就鏡電視負責人變更等相關申請,作出決定。
二、本人前已數度配合NCC之審理,針對負責人變更違反程序、鏡電視公司治理與財務支出之違法爭議、以及因本人調查追究鏡電視所發生非法挪用資金之違法情事始遭非法解任等問題,多次提出說明。
三、在NCC許可負責人變更之前,鏡電視董事長之變更是否合法,仍為待NCC審理之基本前提事項。詎料,在此基本前提爭議尚未解決前,NCC竟刻意延後「負責人變更是否合法」此爭議之處理,而突然讓「合法性尚未經核准」之身份未明之鏡電視負責人所提出之鏡電視上架系統台申請,先行插隊審議!令人不解的是,NCC如今為何執意在負責人變更此大是大非的合法性爭議仍未釐清之際,便急於處理先行處理上架事宜?NCC是否打算違反基本原則,先行強渡關山通過?
四、本人特此呼籲NCC應抗拒不當政治干預之壓力,堅守程序正義,勿在負責人變更合法性此前提事項尚未依法確認之前,急於先行處理鏡電視上架之程序。同時,本人也呼籲NCC能針對鏡電視是否有股東不當介入人事、財務及業務等違反公司治理之爭議、是否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等攸關負責人變更是否合法等重要爭議,詳加審核,妥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