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基站調查官私扣毒品 監院彈劾前主任、組長、督察等10人

上報快訊 2022年11月01日 21:09:00
航基站調查官徐宿良監守自盜,私扣毒品,監察院1日彈劾前主任、組長、督察等10人督導不周。(取自Google Maps)

航基站調查官徐宿良監守自盜,私扣毒品,監察院1日彈劾前主任、組長、督察等10人督導不周。(取自Google Maps)

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前主任趙天祥、秦少興、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及前秘書林東正、桂宏正、謝淑美暨前組長郭章盛、前督察莊國僑等10人,未依法務部調查局規定管理扣押物,使不肖職員多次利用管理漏洞大量竊取該站毒品,殘害國人身心健康。監委王麗珍、葉宜津、郭文東調查後,認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今天(1日)審查通過10人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委指出,2019年11月間,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下稱航業處)基隆調查站(下稱航基站)發生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案,經檢方追查發現徐宿良涉嫌竊取扣案毒品,監察院調查則發現航基站歷任主管對扣案毒品管理不當、監督不周,提案彈劾。

 

監察院也列出3個彈劾理由,其一是航基站於2012年11月14日查獲芬納西泮成分之一粒眠錠劑,徐員將該錠劑置於該站無特別管理之地下室餐廳後方儲藏室,再利用機會將約3萬顆錠劑攜出交給幫派份子,並於隔年7、8月間以其他錠劑置回混充。

 

監委認為,時任航基站趙天祥、秦少興主任、秘書桂宏正、謝淑美及組長郭章盛均未依調查局相關規定責成專人、專櫃保管扣押物;未設置「扣押物保管登記簿」、「扣押物品目錄表」及成立檢查小組檢查扣押物保管情形,導致航基站扣押毒品之數量、調借、返還紀錄等事宜,管理極其鬆散且全無紀錄,又該案於在2012年11月查獲後,徐員遲至隔年5月才報請基隆地檢署偵辦,無故延宕1年6個月,顯示被彈劾人均未善盡對徐員的監督責任,致無法事先防杜徐員調包一粒眠之犯行,顯有怠失。

 

 

其二,徐員前後8次調包愷他命遭案,航基站先後繼任主任鮑宏志、謝發瑞、張益豐與秘書林東正亦均未依法務部調查局規定,責成專人、專櫃保管扣押物;設置「扣押物保管登記簿」、「扣押物品目錄表」,及成立檢查小組檢查扣押物保管情形,使徐員食髓知味,一再利用航基站管理鬆散的漏洞,盜取扣案毒品牟利,總計共調包愷他命共524公斤,市價估約1億6800萬餘元。被彈劾人等疏於落實調查局規定在先,怠於監督所屬職員在後,顯有嚴重疏責。

 

另外,被彈劾人莊國僑,在徐員任職期間始終擔任調查局駐區督察,負有主動發掘、查證同仁違犯法紀、辦案紀律督導、機關安全維護及其他政風室交辦事項職責。調查局政風室已通令要求各駐區督察加強辦理扣押物進出庫房、保管登記與例行檢查事宜,然而莊國僑對航基站扣押物管理不周,始終漠視,且沒有主動發覺徐宿良多次竊取調包扣案毒品,反而二度舉薦徐宿良陞任幹部,顯未善盡職責,怠忽職守。

 

上述被彈劾人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及第7條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依《憲法》、《監察法》及《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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