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董座王貴鋒,挪用10億公款,遭法院改收押禁見。(取自台中銀行阿中寶寶同嗨會臉書)
台中銀(2812)董座王貴鋒涉嫌挪用公司10億公款,他和超跑達人周哲男、台中銀現任董事長賴麗姿遭法院聲押,後分別以1500萬元、800萬元、300萬元交保。不過,法官在23日改收押禁見王、周2人,賴則改500萬元交保。
據了解,王貴鋒早在2014年,就以台中銀、保經公司的名義,租用公務車代步或接送親友,包括勞斯萊斯、賓士等跑車名車,但租期屆滿時,未將車輛歸還到公司名下,讓銀行及保經公司損失逾2億元。
另外,檢調指出,王貴鋒曾以保經子公司名義,在2018年向周哲男租用私人飛機、北市中山區3層樓豪宅、高價公務車,私人飛機1年租金就耗費6千萬元,卻僅使用過2次,而月租82萬元的公務車,以及每月21萬元起跳的豪宅,都讓台中銀行及保經公司損失鉅額款項。
更誇張的是,王貴鋒又以每年4500萬到1億餘元的金額,贊助廣告周哲男的行銷公司,同樣將費用記在保經公司的支出開銷,最終因王貴鋒極其奢糜的消費,導致台中銀行、保經公司,共損失10億113萬餘元。
新北檢成立專案小組後,認為王貴鋒、周哲男、賴麗姿嫌疑重大,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銀行法》洗錢等罪,向法院聲押3人,並在2月1日法官裁定王貴鋒1500萬元交保,周哲男800萬元交保,賴麗姿300萬元交保,都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不過,高等法院在23日撤銷發回新北地院,認定王貴鋒、周哲男,涉犯《證券交易法》等多項罪嫌,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的必要,因此,王、周2人改收押禁見。至於賴麗姿,則改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