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福音!犬貓入境準則修法 符合條件可免7日隔離

上報快訊/賴姵霓 2024年02月29日 14:21:00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宣布,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放寬檢疫條件。示意圖。(取自Pexels)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宣布,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放寬檢疫條件。示意圖。(取自Pexels)

按照現行防疫規定,貓犬搭機返台後必須在動檢署檢疫站隔離7天才能回家,過去也曾有案例關於寵物在隔離期間生病或死亡,讓主人憂心不已。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今天(29日)宣布,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放寬貓犬的檢疫條件,即日起只要在輸入前180天前抽血檢測是否具狂犬病抗體,並於120天前提出申請且經認證,抵台即可免隔離檢疫。

 

防檢署說明,依據現行的犬貓入境檢疫規定,除了農業部公告11個狂犬病非疫區國家或地區外,民眾自其他國家攜帶犬貓入境前,需在回國90日前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回國20日前申請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犬貓入境後須於防檢署觀音檢疫站隔離檢疫7日,需經檢疫合格後才能返家。

 

防檢署在去年9月舉行2場座談會並聆聽各界意見,參酌現場實務經驗及國際規範,邀請專家學者進行風險評估後,於去年10月31日公布預告修正草案,並給予公眾及各國60日評論期,預告期間獲得各界支持;今年2月27日公告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相關規定,並從今天起生效實施。
 

在修正「犬貓輸入檢疫條件」後,未來只要是從狂犬病疫區輸入仍需隔離7日,但只要回國前180日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並符合「於回國120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影本給防檢署」或「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影本給防檢署」3者任一條件,即可申請免隔離,入境時檢疫合格後就可直接隨民眾一同返家。

 

此外,防檢署也針對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而須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30日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有相關修正。以國內犬貓輸出後自疫區回國為例,如果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本輸出90日內回國可免隔離,修正後延長為1年內回國免隔離。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