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拍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網紅Cheap批評,「行人地獄大門已開啟,以後交通會更亂。」(資料照片/取自Cheap臉書粉專)
行政院今天(7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縮限民眾不得檢舉違規臨停、手持香菸、倒車不注意行人等10項違規行為,且逕行舉發、民眾檢舉不會違規記點,僅有現場舉發才會。對此,網紅Cheap批評,過去還會擔心民眾檢舉,所以不敢違停,現在真的隨便停,被開單機率很低,「行人地獄大門已開啟,以後交通會更亂。」
行政院今天拍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10項交通違規微罪不開放民眾檢舉記點,如下: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5、在橋梁、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Cheap今天批評,為了怕影響職業駕駛的工作權,行政院已通過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予民眾檢舉,除了本來就不能檢舉的紅線停車外,還有併排、人行道、斑馬線、路口10公尺內、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等,違停這些地方都不予檢舉,Cheap因此直呼「停越多省越多」。
Cheap說,過去還會擔心民眾檢舉,民眾去吃個飯30分鐘也要找停車格,現在真的隨便停,他實測過了,即使打電話說有違停,台中警察約2小時後才來,要被開單的機率很低,Cheap表示,以後交通會更亂,想到就覺得恐怖,「地獄倒楣鬼被開單也不要氣餒,你停越多省越多。」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TVZA粉專也表示,「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也列入不開放,連身障者權益也犧牲,難道職業駕駛有違規停車的需求,身障者卻沒有合法停車的權利嗎?聯盟表示,「這是我們最不能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