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3月大男嬰遭生父虐待 頭部如遭球棒重擊雙眼全盲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年06月12日 19:46:00
新北3個月大的男嬰遭生父虐待,醫院發現男嬰腦水腫、顱內出血嚴重,雙眼全盲。(取自Pixabay)

新北3個月大的男嬰遭生父虐待,醫院發現男嬰腦水腫、顱內出血嚴重,雙眼全盲。(取自Pixabay)

新北市一名3個月大的男嬰因出現雙眼斜視等症狀送醫急救,醫院發現男嬰腦水腫、顱內出血嚴重,且雙眼必須切除玻璃體,終生全盲;懷疑男嬰腦部遭多次重擊,通報檢警調查。台北地檢署今天(12日)偵結,依重傷罪起訴嬰兒生父。

 

據了解,嬰兒的生父今年20多歲,因妻子有產後憂鬱症,照顧2個月後交由男子照料。去年9月底,發現孩子出現眼歪嘴斜及抽搐現象後,緊急將孩子送到醫院治療。醫護診斷後發現,男嬰有硬腦膜下出血、腦水腫情形嚴重、耳後及胸口也有傷勢,眼睛及視網膜等部位因傷勢嚴重,必須手術切除雙眼玻璃體。

 

院方判斷,男嬰後腦有遭重擊的傷勢,力道如同被球棒揮擊過,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顱內傷勢,懷疑是兒虐案件,於是通報檢警進行後續處理。


嬰兒的生母告訴警方,兒子交給父親接手照顧後,她白天上班,有時會用手機視訊,卻發現男嬰耳後有傷痕,但男方解釋是騎車揹男嬰時不慎抓到;但對於相同的傷勢,男子卻對醫生說是幫忙清耳朵的時候不小心弄傷,說法明顯不同。

 

嬰兒生父後來說,他並非故意傷害孩子,還說去年9月在家中抱小孩上下樓時不慎摔倒,導致孩子向前摔,當時抱起男嬰安撫一陣子就沒哭了,後來也因為踩到拖鞋滑了一下,但這次因為有抱住男嬰,所以沒摔傷。


台北地檢署根據醫院診斷等相關證據,認定男嬰的傷勢與成男所說的無法吻合,且嬰兒生父第一次摔倒就應記取經驗,依《刑法》重傷罪將其提起公訴。另外,嬰兒生母也被社會局提告,由於她並非主要照顧者,且沒有證據顯示她參與或知情,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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