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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要向木可追討1360萬元 合約中「營業額」成關鍵

上報快訊/呂品逸 2024年08月29日 17:45:00
陳智菡今天在記者會中說明,由於木可與善後小組的認知有落差,將追討1360萬元。(張哲偉攝)

陳智菡今天在記者會中說明,由於木可與善後小組的認知有落差,將追討1360萬元。(張哲偉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的政治獻金假帳案燒不停,時任競總副總幹事的陳智菡今天(29日)說明,競辦匯給木可的1500萬元,是為了「抖內換小物」的活動,因雙方簽約時有約定,競辦要提供「營業額」不高於10%的金額給木可,但善後小組清查後認為,所謂營業額應是製作小物的成本、而非全部募款金額,因此將向木可索討1360萬元。

 

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假帳案從本月初開始就一直擴大,日前更遭爆匯款給木可公司1500萬元,金額過高令人懷疑。對此,陳智菡今天解釋,當初柯文哲在競選時,因為有許多單位前來接洽製作選舉小物的事宜,為了有個統一的窗口,才授權給木可公司去處理,而競選總部當時也委託木可處理宣傳相關事宜。

 

陳智菡今天出示的合約內容顯示,「乙方(競總)提撥營業額總額之不高於10%予甲方(木可),做為授權之費用」

 

柯文哲在去年520成立競選專戶後,推出3波「抖內換小物」的活動,其中的小物就是讓木可去發包製作,而該次活動最終募到1.5億元,木可認為1.5億就是合約中的「營業額」,因此索要10%、也就是1500萬元做為授權費用。

 

而木可公司的負責人李文娟、也身兼競總的會計,他的哥哥李文忠便是競總財務長,這筆錢當初就這樣批過了,直到善後小組近日在釐清當初的總總花費,才發現給了木可這麼大筆錢。

 

 

陳智菡表示,經過善後小組的討論,認為雙方當初簽約時所議定的「營業額」,並不是「抖內換小物」的募款總額,而是製作小物成本1399萬元,因此木可只應拿到1399萬元的10%、也就是139.9萬元,所以將要求木可退還13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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