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以台塑石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由,裁處300萬元。台塑化僅為示意圖。(取自台塑石化官網)
台南市環保局近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為由,裁處台塑石化公司(6505)300萬元。對此,台塑化今天(19日)宣布,將提行政救濟維護公司權益,但願意在法定期限內先繳納罰鍰。
台南環保局2013年1月24日稽查台塑化(6505)時認定,在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路基改良使用的石灰產品為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近日以限期未改善為由,裁處台塑化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限期完成改善。
台塑化今天則表示,該石灰產品當時仍在雲林縣政府合法產品登記期間,針對本次裁罰,將提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權益,,但仍會在法定期限內先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