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Bron 1日偕老婆出席其參與製作電影Hustle的首映會。(美聯社)
美國職籃運動員「詹皇」詹姆士躋升億萬富豪行列,成為首位身價突破10億美元的NBA現役球員,稅前收入估計高達12億美元,約350億元新台幣。
富比世(Forbes)指出,洛杉磯湖人隊(Los Angeles Lakers)籃球明星詹姆士(LeBron James)積極拓展自身事業,稅前收入已超過12億美元,約350億元新台幣。他過去19年,在3個不同NBA球隊的薪水總數約達3.83億美元,自代言或其他商業活動的進帳估計超過9億美元。
富比世雜誌指出,除了和體育品牌NIKE、美國電信巨頭AT&T、百事可樂和沃爾瑪(Walmart)達成利潤豐厚的代言合約以外,詹姆士還透過合約取得這些品牌的股權從中獲益。曾4度獲選NBA MVP的他,也投資健身新創公司Tonal、共享乘車公司Lyft及速食連鎖店Blaze Pizza。
LeBron另一可觀收入,來自他和好友卡特(Maverick Carter)共同創立的電視電影娛樂公司SpringHill Entertainment,公司估值大約3億美元。其協助製作的電影「怪物奇兵:全新世代」(Space Jam: A New Legacy)全球票房收入1.63億美元。
LeBron在2014年接受「GQ雜誌」訪問就曾表示,他夢想成為億萬富翁,「那將是我人生最大的里程碑,我當然想擴大我的事業,如果我成為身價十幾億的運動員,天哪我一定會非常興奮。」
值得注意的是,「籃球大帝」喬丹(Michael Jordan)是富比世億萬富豪榜上唯一的另一位籃球界億萬富豪。但喬丹是在2014年,也就是他退休超過10多年後才入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