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對「47人初選案」中16名不認罪的被告作出判決。(美聯社)
2020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前,戴耀廷等47名泛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初選,並以取得立法會過半的35席以上(35+)為目標,被控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其中31人認罪,16人堅稱無罪,另有4人轉為檢方證人。香港法院30日宣判,林卓廷、梁國雄等立法會前議員共14人罪名成立,16人中只有兩人獲判無罪。
香港01報導,這起官司屬於高等法院的案件,由3名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審理,30日被判有罪的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余慧明等14人,只有大律師劉偉聰以及前公民黨區議員李予信獲判無罪。
鄭達鴻等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顛覆國家政權」,違反《港區國安法》,若罪名成立,可判處3年徒刑至終身監禁,法院將於日後宣判刑期,目前未知鄭達鴻等人會否上訴。
戴耀廷等47名泛民主派人士從2021年2月被捕,經歷漫長的等待,接受歷時118天的馬拉松審訊,大多數被告已遭羈押超過1千天,包括許多民主派領袖,這是針對泛民主派最大規模的刑事審判,也被視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最具影響的審判,受到國際社會密切關注,許多來自美國、英國和歐洲的外交官都出席了這場訴訟。
香港泛民主派在香港大學前法律學者戴耀廷的主導下,自2020年3月開始籌備全民初選,目標在同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共推候選人,讓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席次達到35席以上,也就是35+,因此本案也被港媒稱為「35+顛覆案」。
戴耀廷等人當時主張,只要在立法會取得過半席次,他們便可逼迫政府針對反送中運動中的「五大訴求」作出回應,若政府拒絕,他們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進而讓政府停擺。
2020年7月舉行初選時,約有60萬香港市民投票。2021年2月,香港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一共逮捕53人,隨後起訴其中的47人,包括戴耀廷、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以及多名立法會前議員。案件自2021年3月開始審理至今,有31人認罪,16人堅稱無罪,其餘4人轉為檢方證人。
戴耀廷被列為本案首被告,控方在開審時強調,初選本身並不違法,但本案被告涉及「串謀」。控方指出,戴耀廷當時在報章撰文「攬炒十步曲」的時間表與路線圖,並稱若在立法會取得過半席次,會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行政長官辭職、迫使政府停擺為要脅,逼迫政府就「五大訴求」作出回應。
香港法官在判決中指出,戴耀廷等人籌劃35+計畫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也就是利用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所建立的體制,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