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的讀者很容易把注意力都放在那幾個光彩奪目的女性角色身上,卻忘了其他女性身陷巨大的黑暗。(圖為《紅樓夢》第八十回香菱挨打,清代孫溫繪。)
倒不是要為紅朝說話,但有一點還是要澄清:對女性的擄掠與買賣,在那個社會是源遠流長的現象,並非始自紅朝。像是《紅樓夢》故事一開始,小女孩甄英蓮就橫遭拐賣,幾經流轉,再變成侍妾香菱。「甄英蓮」(真應憐)這個名字,就暗喻著「平生遭際實堪傷」的命運。
這個情節,反映了人口拐賣普遍存在的恐怖現實。《紅樓夢》的讀者很容易把注意力都放在那幾個光彩奪目的女性角色身上,卻忘了其他女性身陷巨大的黑暗。當代政權的確有其問題,但若把一切社會現象都歸因於政權,反而會掩蓋更深層的問題。
當然,如果要質疑,可以說《紅樓夢》只是「假語村言」的小說,不能作為實證。這也沒錯,雖然我認為《紅樓夢》是對中華社會的精彩描寫,但小說終歸是小說,那麼,就來看看記實性的記錄。
舉例而言,晚清名士趙烈文(曾任曾國藩的幕僚)在光緒8年(1882年)10月,曾經前往上海旅遊shopping,此行除了買書、買藥、買洋貨,還有一個採購標的,就是買人,他在日記中自述如下:
「余此行意欲買妾,聞滬上人材之眾,必易遴擇」(《趙烈文日記》頁2681,光緒8年10月12日)
隨後,趙烈文找到一個「負累數百金,故不得已鬻妹償付」的俞姓人家(《趙烈文日記》頁2690、2698、2699),買下小他三十三歲的俞氏女。三年後,大概是覺得滿意,於是又加購她的妹妹(《趙烈文日記》頁2834、2841)。
交易當時,俞妹的年齡只有十歲,而且這還很可能是虛歲算法。該說人性未泯嗎?趙烈文把她養了幾年,之後才正式納妾。在他的日記中,對這次納妾作了下列記載:
「張設黛樓西間為合歡所…擬作詩志喜,甫十餘聯,女盛妝出見,為之情移…經行之處,合家數十人夾道聚觀,莫不嘖嘖稱艷…盤旋左右,目不暇給,不意老來有此備福。」(《趙烈文日記》頁3001,光緒15年2月13-14日)
從這段日記可以看出,趙烈文對於買下俞氏姐妹相當得意,而且顯然不覺得這種作法有任何問題。不過,他「盤旋左右,目不暇給」的日子並不長。幾年之後(光緒20年,1894),趙烈文旋即過世,至於俞氏姊妹下落如何?不得而知。
趙烈文生活的時代是晚清,到了民國,狀況也未必好到哪裡去。這個時代去今未遠,老輩的回憶錄可以提供若干線索。以出身山東的作家王鼎鈞為例,他在二戰期間跟著學校逃難,行經河南鄉間時走得比較慢,同行的表姐就叫王鼎鈞在後面自己走,她要跟大隊繼續前進,因為「我是女生,不能掉隊」。
女生掉隊會怎麼樣?王鼎鈞直接給出答案:
「女生不能掉隊。這次河南打仗,河南大學的女生被日軍衝散,有幾個女生落入土豪劣紳手中,起初當然也反抗,後來,就像張愛玲寫的『小艾』,生了孩子,不言不語做母親。」(《怒目少年》,頁195-196)
看起來,這些逃難的女學生對於自己的「同胞」,幾乎就跟對日軍一樣恐懼。由此可見,擄掠女性在當時很可能是普遍的社會現象,至少絕非罕見。
對於女性的擄掠與買賣,反映的是女性地位極低,形同供人處分的物件。在這樣的社會中,即使不是被擄掠販賣的女性,處境也說不上樂觀。對於山東家鄉的社會實況,王鼎鈞作了如下描述:
「對娶進門來的媳婦要千方百計的找理由折磨她,直到她沒有個性,沒有自己的人格,做馴服的奴隸,這是做公婆的哲學。鄉下小媳婦挨打多半因為在廚房裡偷嘴,而偷嘴是因為她天天都吃不飽,規矩大,飯桌上不敢多吃。每年到罌粟收成,鴉片煙膏隨手可得,你就聽見這一家的小媳婦服毒死了,那一家的小媳婦也服毒死了。」(《昨天的雲》,頁295)
而且,即使自殺,也不要指望鄉里會有什麼同情:
「母親談了些小媳婦投井自殺的事…母親說,誰家媳婦投井自殺,全村的人都罵死者,怪她弄髒了飲水,不罵那逼死她的丈夫或公婆。」(《昨天的雲》,頁193)
至於性暴力的發生,恐怕也並不少見:
「女子不可單獨進入高粱田…高粱田是現代的蠻荒,裡面可以發生任何事情。一個男子,如果在高粱田裏猝然遇見一個陌生的女子,他會認為女人在那裏等待男人的侵犯,他有侵犯她的權利。」(《昨天的雲》,頁194)
綜觀以上記述,對於女性的擄掠也好、販賣也好、虐待也好,在這樣的社會早就行之有年,絕對不是始自紅朝。質疑者或許可以說,這些都是個案或一家之言,但這種現象本來就不可能有通盤的量化統計。倘若沒有統計的事就當作不存在,那就等於是無視現實。
就算是個案好了,這些個案也指出一個殘酷的事實:貶抑女性,本來就是社會常態的一部份,根植於文化實踐當中,乃至於加害者很可能覺得自己的作法是理所當然的,符合當地的文化價值。
這是一個社會性的共犯結構。如果不正視這一點,那反而會落入另一種迷思:「中華文化本來沒有問題,都是XX黨搞壞了」。這樣一來,甚或會助長對於「前紅朝中華社會」的烏托邦想像,不但悖離歷史事實,而且有害無益。
的確,政權有作惡,但如果「只是」政權作惡,就無法解釋為什麼基層社會竟然有這樣綿密廣泛的共犯結構,讓擄掠或販賣女性的現象一再發生。再強調一遍,我絕對不是說那個政權沒有問題。
我是說那個社會本身就有很嚴重的問題。
※本文經作者授權/原標題:「平生遭際實堪傷」 社會性的共犯結構
引用資料:
趙烈文,《趙烈文日記》,北京中華書局2020
王鼎鈞,《王鼎鈞回憶錄四部曲之一:昨天的雲》,爾雅2005
王鼎鈞,《王鼎鈞回憶錄四部曲之二:怒目少年》,爾雅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