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修憲,更值得關心的是人民「憲政心靈」的提昇。(陳愷巨攝)
憲法不是一般法律,憲法是國家秩序的基礎規定、是政府治理的正當依據。憲法明訂公民社會的核心價值,被期待要行之久遠,為全民所認真奉行。
回顧英、美或當代南非、波羅的海三國的制憲歷程,一部能確保人民福祉與國家安全的憲法不是依靠強人意志、政黨策略或人民喜好而成。惟賴制憲者的卓越見識與公民品格才能制定一部好的憲法,才能促進憲政永續。是以,憲改不能流於口號、不能趕流行、更不能是作為權謀鬥爭的手段,制憲運動更是嚴肅的事。公民必須不斷探索人之所以為人的價值以及人們所以建立政治社會的緣由等本質性問題。新憲是一個社會、國家乃至於個人蛻變、改造與重生的結果。若國家公民願意以獨立心靈面對自己、面對彼此、以對未來世代負責的態度推動新憲,憲政改革才有可能產生美好的結果。
因此推動憲政改革不同於選總統、選立法委員或推動公共政策。推動憲改的過程必須仰賴政治動員, 可是不能喧賓奪主,不能忘記憲法的超越性。這其中分寸的掌握,端賴「憲政心靈」。
曾有人問筆者:「對制憲者的首要要求是什麼? 」筆者回答: 「誠實,就是誠實!」
憲政改革的行動者必須誠懇與誠實,不能把別人當作傻瓜。唯有誠實,人才能坦然面對自己的內在心態、才能清楚面對外在環境與歷史包袱,才能尋求突破困境的真道。 誠實的人在一起才會彼此說誠實話,才會有同理心彼此包容、才能共同解決問題。 不誠實的人很難獲取他人的信任,更難促成集體共識。制憲或修憲都需要人民形成最大共識與信任。
再者,法律皆被期許能維護公平正義、良善秩序與人民的平等尊嚴與權利,憲法是法律的一種。設若憲法制訂過程充滿算計、虛謊、分化、排斥,那麼新憲能夠順利通過?就算通過施行,這部憲法能夠行之久遠?
最後,人民若無自由心靈,推動新憲的過程會步步艱難。反之,若人民有自主意識與民主信念,新憲內涵與推動時程就在公民掌握之中。要使人民有健全完備的憲政心靈,唯靠堅實的公民憲政教育。這教育除了帶給人民現代的立憲知識,更需要強化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感受與信服。
今年年底,台灣人民即將為史上首次的修憲案複決進行投票。朝野政黨均會關注修憲案能否順利通過以及未來憲改的方向。筆者卻更關心人民的「憲政心靈」的提昇,因為馬丁路德曾說:「政治權利保障再怎樣廣泛,也不會使一個品格墮落的民族變為高尚。國家的前途取決於人民所受的教育以及他們的遠見卓識與高尚品格。」
※作者為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